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大量新就业形态,平台用工已成为重要的就业渠道。数据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但此群体长期面临职业伤害认定难、保障不足的问题——传统工伤保险难以适应灵活就业特点,而平台企业自建的保障体系又存在标准不一、覆盖有限等问题。
从中央部署到地方实践,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正在完善。这张日益健全的保障网将为数千万新就业群体提供有力支持。在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既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体现。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将获得更全面的权益保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