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大代表建言校园法治教育升级:强化制度保障与协同机制建设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既是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校园欺凌、网络违法、未成年人被侵害等风险的基础性工作。

会议期间,四川省人大代表杜伟提交《关于加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师生法治素养的建议》,将“把法治教育做实做细”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

问题层面看,调研反映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法治教育在学校工作中“位置不够靠前”,一些地方考核导向不明、责任边界不清,导致工作推进缺乏稳定性与持续性;二是教育内容与现实场景衔接不紧,课程呈现碎片化、形式化倾向,难以覆盖校园欺凌、网络行为边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高频风险点;三是师生法治素养整体仍有提升空间,教师依法执教、依法管理能力不均衡,学生对法律后果与行为边界的理解不足;四是家校社协同不足,校内教育与家庭引导、社会支持之间缺少有效闭环,资源分散、力量各自为战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

原因层面分析,这些问题既有制度与资源因素,也有教育规律因素。

一方面,法治教育涉及教育、司法、社会治理等多部门协同,若缺少清晰的目标体系与评价机制,容易出现“重活动、轻效果”“重覆盖、轻质量”的偏差;同时,经费保障不足会直接影响教材教辅开发、师资培训、实践基地建设等“长周期工程”。

另一方面,法治教育必须适应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与现实需求,若缺少分层分类设计,难以形成循序渐进的能力培养链条;此外,教师队伍中法律专业支撑相对薄弱,法治辅导员等力量若缺乏激励机制,参与度与专业性也难以稳定提升。

影响层面看,法治教育“薄弱环节”若长期存在,可能带来多重风险:对学生而言,面对校园欺凌、网络诱导、违法犯罪等情境时更易作出冲动选择,权益受损后也可能不懂得依法求助;对教师和学校而言,依法治校水平不高将影响校园治理的规范化,进而削弱教育管理的公信力与执行力;对社会而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链条若出现断点,既增加矛盾纠纷成本,也不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对策层面,杜伟提出以“四个强化”系统破题,突出制度牵引、资源保障与协同治理并重。

第一,强化制度保障与基础投入。

建议将法治教育成效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履职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教师绩效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配套科学指标和激励措施,形成可衡量、可追踪的工作闭环。

同时设立法治教育专项经费,保障课程建设、活动开展、实践基地和师资培训等关键环节持续推进。

第二,强化内容供给与教学方法的适配性。

围绕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层设计教育内容,增强与现实问题的贴合度。

面向教师开展专项法律培训,提升依法执教和依法管理能力,并组织法律教育专家与一线专业力量结合法治实践案例、地方特点,编写系统、通俗、可操作的教材及教辅资料,推动“能学、会用、用得上”。

第三,强化队伍建设与专业支撑。

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定期开展法律专业培训和教学研修,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开展专题讲座与教学指导,提升课堂质量与风险识别能力。

同时完善法治辅导员考核激励机制,稳定队伍、提升参与积极性,推动校内形成专业化、常态化力量。

第四,强化家校社协同与资源整合。

建议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把法治教育纳入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发挥家庭引导作用,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形成共同育人合力;构建司法机关、教育部门、学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协同机制,整合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青少年活动机构等资源,为学校提供法治实践基地、专业师资支持等,并鼓励行业组织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提供法律咨询与普法服务。

前景层面看,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校园法治教育将从“活动型普法”向“体系化育人”转变。

若能以考核评价形成责任链、以专项经费夯实支撑链、以分层课程与师资建设提升能力链、以家校社协同打通资源链,学校法治教育的覆盖面与实效性有望同步提升,并在源头减少涉未成年人纠纷与违法风险,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提供坚实基础。

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杜伟代表的建议,既立足于当前学校法治教育的实际困难,又着眼于培养适应法治社会需要的新一代公民。

这些建议的落实,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学校法治教育体系,让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更多懂法、守法、用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