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一到,旅游市场往往迎来出行高峰;但也有一些旅行社打着“低价团”的旗号,先用低价吸引报名,再行程中以各种名目加收费用,侵害游客权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负责人王一飞介绍,目前旅游纠纷主要集中在三类:一是以热门景点、优惠价格招揽游客,报名后又以“景区无票”等理由擅自删减景点;二是所谓“超低价旅游”名不副实,途中强制游客购物或参加额外付费项目;三是旅行社单上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导致游客权益受损。
旅游寄托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旺季资源紧张不是违约的理由,低价宣传也不能成为强制交易的借口。守住合同、尊重选择、依法维权——既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也是对行业生态的维护。让每一次出行更安心,既需要法治的刚性约束,也需要市场各方把“诚信”落实到每一份行程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