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留抵退税”简直是企业的“救命稻草”,前阵子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那是连轴转,连发了好几条公告,先是把这个政策从制造业一下子扩展到了批发零售、农林牧渔、住宿餐饮,还有教育、卫生这些行业,现在你只要满足销售额占比超过50%的条件,就能直接申请退存量税和按月退增量税的“大红包”。别忘了这政策是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头波机会。 其实这东西说白了就是国家帮你先垫一笔钱。因为做生意的时候进项税如果比销项税多,你账上就会留下一大笔“留抵税额”,就好比你提前给未来买货垫付了增值税。现在留抵退税就是直接把这部分垫资一次性打回你公司账户。 不过大伙儿在申请前可得小心点了,新政出来到现在因为资料不全被驳回的例子已经超过100起了。为了避免这事儿发生,建议大家先对照60个风险点一条条自检一下。最危险的就是“票不对货”的虚增进项,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单位和收款单位不一致,或者运输发票开的是员工福利或者免征项目的都很容易踩雷。还有那种国际货运代理票承运方不一致、把锯材开成原木的、海关缴款书货物品种和实际生产不匹配的也都要特别注意。 要是发现自己在收入方面有问题也得赶紧整改。比如现金收入不记账、以货易货不入账、销售不开票长期挂账或者代收水电气费不计收入这些做法肯定违规。还有那种先支费用再补余款倒挤收入的操作更是不行。另外把自产货物用于食堂、医院或者俱乐部这些免税项目却申报抵扣进项的也要赶快处理掉。 税务局审核结果出来会有三种情况:全符合没风险的直接退税;缺条件或者有疑点的暂缓办理先排查再继续;恶意造假的直接信用降D级还要罚款甚至被移送司法。 等到钱真的退到账上以后怎么做账呢?如果你是增量留抵退税到账了,直接记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就行;如果已经结转到“未交增值税”了,就记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句话:退的是进项税额不是应纳税额。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那个问题:退了这么多钱会不会导致城建税附加多缴?放心吧不会多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财税〔2018〕80号文件里早就把规则定好了:退多少留抵就在城建税计税依据里扣多少。举个例子你就能懂了:比如A企业退了10万留抵税额,5月份又缴了5万增值税,这时候城建税计税依据就直接减掉5万变成了0;B企业退了10万留抵但5月份缴了15万增值税,那也只能在城建税计税依据里扣10万剩下5万接着用。申报路径特别简单: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里找到第4栏“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确认一下就行。不过要注意一个坑:简易征收如果缴了增值税是不能扣除退还的留抵税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