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内出轨导致的财产纠纷做出了重要判决,“包养”“当小三”若想从中获利,彻底没门了!法院把“婚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以及“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这三个条件作为认定的标准。 只要你在领结婚证后到离婚或配偶去世这段时间里,背着妻子跟别的女人好上了,还偷偷把钱或房子送给了对方,这种行为统统无效,全额返还给原配!哪怕第三者声称自己不知情,法律也不认,谁让你收了不该收的东西呢?这事儿背后的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153条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还有第1062条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界定。 光看条文不够直观,咱们来看几个真实的案子。北京一位丈夫三年间往“小三”的微信里转账了87万,里面有大量520、1314、9999这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妻子发现后起诉,法院认为这些特殊金额明显暧昧,判决全部返还。上海有个老板给情人买了一套价值300万的房子并登记在对方名下,妻子起诉后法院也判赠与无效,让对方把房子退回来,如果退不回来就折价补偿300万。广州的案子里,丈夫给第三者转账150万用于投资,法院认定这是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直接判决全额返还。 这些判决有个共同点: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而不是按照份额来分的。所以原配追回财产的时候不分份额,是要把所有的钱都追回来的!哪怕出轨的人死了,原配照样能起诉第三者要钱。这个规定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个提醒:婚后挣的钱买的房都是两个人的家产,谁也别想私自送人! 很多人可能会问:如果第三者不知道男方结婚了怎么办?还必须还!法律不管你知不知道这事儿,只看你手里的钱是不是该拿的。哪怕钱已经花掉了也不能免除返还责任。要是离婚后才发现了这个情况能不能追?当然能追!诉讼时效是从你发现权利受损的那天开始算起的。 至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额开销怎么办?这得分情况看待。比如吃顿饭、买杯奶茶这种花销法院一般不支持追回,但如果是上万块的转账、贵重礼物或者是房子车子这种大额赠与,那就必须得退。如果房子、车子已经过户了还能不能要回来?可以!只要能过户回来就过户回来。要是第三者又转卖给了别人,那就是按市场价折价补偿。 这次新规出台对原配的影响太大了!以前有些人当“小三”还能捞一笔现在法律规定不正当关系中的赠与无效这就让他们无利可图了有效遏制了婚外情获利的现象。 发现配偶给第三者送钱送物该怎么办?记住这四步:先把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证据固定好;起诉的时候把配偶和第三者一起列为被告;诉讼请求要写清楚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全部财产或者折价补偿;最后别拖着赶紧起诉因为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发现的那天开始算。 最高法这一锤可真是把那些“小三”的发财梦给砸碎了!又给多少原配撑了腰啊!法律为婚姻兜底、为财产护航但说到底忠诚才是婚姻的底线。愿每段婚姻都被善待每个背叛都受到约束公平正义法律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