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知识荟这期说说国企资产交易,讲讲标的交割和权属变更的事儿。你知道不,这两件事儿能不能办好,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也决定了交易公不公平,能不能顺利进行。 先说第一条规定。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转让方给对方签了合同,发了凭证之后,就得按规矩去办产权变动登记还有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手续。受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都得配合,把需要的材料给准备齐了。 还有一点也很关键。如果企业增资或者产权转让后,国家出资企业和它的子公司把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给弄丢了,那标的企业以后就不能再用原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这些无形资产了,也不能再打着原国家出资企业子公司的名义去做生意了。这些要求在信息披露的时候必须得说清楚,合同里也得写明怎么变更登记、怎么改名这些事儿。 另外,不管是产权转让还是增资,交易完了之后都得赶紧把标的资产交付清楚。要是涉及到权属转移,还得按照国家的规定去办变更登记的手续。总之,国有资产交易这事儿可一点都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