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通报春节前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释放从严纠治强烈信号

2026年春节临近,大兴区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持续释放执纪从严、越往后越严的信号。第一起案件涉及大兴区青云店镇原二级调研员刘桂兰。经查,刘桂兰于2018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白酒,并在2017年至2019年间先后接受对应的对象为其及其家人安排旅游活动,费用由对方支付。上述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此外,刘桂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刘桂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第二起案件涉及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双河南里社区党委原书记杜勇。2023年中秋、2024年春节期间,杜勇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杜勇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起案例表明,相关问题仍有发生。节日期间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时段,个别党员干部以“人情往来”为由放松自我约束,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馈赠和安排,看似小事,实则影响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大兴区纪委监委指出,节日是检验作风的重要节点。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廉洁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从严执纪,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当前,大兴区正处于村社区“两委”换届阶段。关键时期要从严查处春节期间违纪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秩序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从严处理,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营造节日期间清正廉洁的氛围。

年关也是廉关。从一盒月饼到一张选票,作风建设的细节关乎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干部在人情往来中守住底线,监督执纪持续传递长管长严的导向,“清廉过节”才能从要求变为自觉。这既是正风肃纪的必然要求,也是对群众期盼的直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