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吃什么样的吐司呢?

有一天你跟我说,你有次咬了一口热腾腾的吐司,觉得口感超好,还差点把自己烫伤了。我跟你讲了个故事,说吐司这名字其实是从“tostus”演变过来的。它本来是个拉丁文词,是说“烤焦、烘干”的意思,罗马人以前就用这个词形容面包被火舔过的样子。后来这个词跑到法国变成了法语,再跑到英国变成了英语,就慢慢变成了名词。 说到吐司跟酒的关系,还挺有意思的。罗马人喝的葡萄酒又酸又浑浊,他们就把烤干的面包片丢进去搅拌一下。结果啊,酸味被吸走了,杂质也沉淀下来了,酒就变得又香又好喝了。所以在宴会上大家举杯喝酒的时候,就把这个烤干的面包片叫做“the toast of the evening”,就是说今晚最受瞩目的人。这个词后来就变成了祝酒的仪式。莎士比亚写剧本的时候还特意写了一句:“去给我拿杯酒来,里面放块吐司。”这一下子就把这习俗给记录下来了。 当吐司漂洋过海来到中国,广东那边的人就把它叫做“多士”。慢慢地这个词往北传开了,最后变成了我们普通话里的“吐司”。这名字就是这么自然而然地流传开来的。 其实坊间流传着一个说法:1491年有个法国厨师想发明一种机器能让面包变成金子。结果没弄成,他就把烤面包加奶酪献给了国王。国王一看挺好的就把它命名为“Toast”,就是以他女儿的名字来命名的。但事实并不是这样,“Toast”这个词早在14世纪就已经出现了。 说到底,吐司之所以普及开来,是因为罗马人改良劣酒的尝试、中世纪英国人举杯祝酒的风雅、航海时代方便储存的属性,还有现代早餐里简单温暖的陪伴。无数个平凡瞬间凑在一起,才让这个词走完了漫长的旅程。 今天你咬一口吐司的时候,其实也在咀嚼一段语言和文化的长卷呢!你喜欢吃什么样的吐司呢?黄油?果酱?火腿?还是鸡蛋?不同的吃法也藏着不同的饮食小历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