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用散瞳滴眼液引发急性青光眼发作:“随手两滴”敲响用药安全警钟

问题——“随手一滴”引发急症,眼药水误用不容小视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一名患者因眼部干涩,自行取用家中一瓶用于近视控制的滴眼液,每眼各滴一滴后起初仅感轻微清凉,数小时内却突发双眼胀痛、头痛加剧并伴随呕吐、视物模糊。家属将其送至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眼科急诊。接诊医生测得其眼压高达91mmHg,远超正常范围(10—21mmHg),结合用药史迅速判断为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经及时救治,患者眼压回落、视力部分恢复后出院。此例提示,眼药水并非“润眼水”,错误使用可能短时间内造成严重后果。 原因——散瞳作用叠加解剖特点,成为诱发“导火索” 业内人士介绍,眼内房水循环如同“排水系统”,房角区域承担房水外流、维持眼压稳定的关键功能。儿童和青少年眼球结构相对“开放”,房角多较宽,房水外流通道通常更通畅;而部分成人尤其是中老年人存在房角狭窄倾向,外流通道先天或逐渐变窄。 当使用特点是散瞳作用的药物时,瞳孔扩大、虹膜形态改变,可能使本就狭窄的房角深入被遮挡,房水排出受阻,眼压在短时间内急剧升高,从而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该病多见于50岁以上人群,女性更常见,远视、短眼轴、有家族史等属于高危因素。此外,情绪波动、某些药物使用等亦可能成为诱因。上述患者“借用”近视控制滴眼液后发病,反映出对药物属性和自身风险的不了解,是导致险情的重要背景。 影响——从“眼部不适”到“不可逆损伤”,窗口期极短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具有起病急、进展快,可表现为眼胀痛、头痛、恶心呕吐、视力下降、看灯光出现彩虹圈等。高眼压若持续存在,将对视神经造成压迫与缺血,可能引发视神经萎缩,严重者导致永久性视力损害甚至失明。 从公共健康角度看,随着近视防控手段增多、家庭常备眼药水更普遍,“药物在家庭场景中被误用、混用、共享”的风险也随之上升。一些人将眼药水视作“见效快的日用品”,把红血丝、干涩、瘙痒等症状简单等同处理,忽视了不同药物的适应证与禁忌证差异,给安全用药带来隐患。 对策——把住“三道关”:医生处方、个人专用、正确使用 一是坚持“先诊断后用药”。眼干、眼痒、异物感、红眼等症状背后原因复杂,可能涉及干眼、过敏、感染、角结膜损伤或青光眼等不同疾病。仅凭体感自行选择滴眼液,可能掩盖病情或诱发不良反应。出现明显疼痛、视物模糊、头痛呕吐等警示症状时,应立即就医。 二是严格遵医嘱,避免混用、共用。抗感染、抗过敏、激素类、散瞳类、人工泪液等滴眼液作用机制不同,禁忌人群各异。部分散瞳类药物对青光眼患者明确禁用,对老年人需谨慎评估。即便症状相似,也不应随意使用家人药物,以免因个体差异导致严重不良反应,同时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三是强化用药细节管理。普通滴眼液开封后通常使用期限较短,应按说明书或医嘱执行,避免超期使用;存放需避光、阴凉、清洁。滴药前洗手,药液滴入结膜囊内,避免瓶口接触眼表;滴后可轻压内眼角数分钟,减少药物流入鼻泪管带来的全身反应风险。 前景——从个案警示走向系统治理,提升家庭用药素养 专家认为,近视防控与慢病管理背景下,家庭药箱的“专业化”趋势增强,但公众用药知识与风险识别能力仍需同步提升。下一步,可从三上着力:其一,医疗机构与基层卫生服务加强针对中老年人群的青光眼筛查与健康宣教,尤其对远视、房角狭窄倾向者开展风险提示;其二,推动药品标签与用药说明在关键禁忌与警示信息上更醒目、更易读;其三,学校与社区开展近视防控科普时同步强调“处方药管理”与“家庭成员不共用药物”,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用事件。通过制度引导与健康教育并重,有望把类似风险前移化解。

这起看似偶然的事件,提醒公众:眼药水并非可以随意替用的日常用品,错误用药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把专业诊断和医生指导作为用药前提,避免自行用药、混用和共用,才能最大限度防止“小疏忽”演变为“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