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茅某晚上跟蔡某骑车会车的时候,忘关远光灯了,强光把蔡某眼睛闪花了,结果车撞上了抱孩子的万某,怀里的5岁孩子郑某也被撞伤了。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事儿,调解之后大家都达成了赔偿协议,纠纷也就解决了。 交警那边的说法是,蔡某骑车没看好路主要是主责,茅某乱开远光灯有过错是次责,郑某跟事没关系。小孩郑某后来鉴定是精神十级伤残,家里人谈不拢赔偿款,就把他告上了法庭。法官说夜里瞳孔大,遇到对向远光会瞬间“瞎”,很容易出事。虽然茅某没碰着人,但他开灯这一行为让蔡某看不清路,导致撞了人,责任少不了。 因为这小孩还小,大家都想快点把事儿平了。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茅某还有万某和蔡某的家属都签了字,钱也都付完了。开车的时候可得守规矩别乱开灯。如果对面远光晃眼,可以变灯提醒;对方不回应就慢慢开,或者靠边停会儿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