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春泉水湾小区建垃圾集置点

2021年5月颁布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建设必须遵循当地行政法规,不能随意由居民小区自行决定。具体到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的富春泉水湾小区,有一千多户业主的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该小区打算在入口绿化带上建一个堪比中转站规模的垃圾集置点,这个位置离富春江支流北支江、富春江绿道都很近,甚至距离亚运会水上项目举办地也不足50米。公望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强行推动此事,这种做法与建设文明城市的目标完全背道而驰。 这次选址把垃圾中转站放在了小区景观湖畔和小区正门,原本美丽的湖滨变成了“垃圾湖”,严重降低了小区的品位和业主的幸福感。同时,这个地点紧邻公交车站和江滨东大道等城市主干道,既是富阳区城市形象的重要见证,也是连接民生福祉的关键所在。夏天东南风一来,异味和蚊虫会大量孳生,污染水源并危害住户健康。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这项建设必须经过富阳区人民政府的批准并列入年度计划。东洲街道办事处、公望社区居委会和富春泉水湾业主委员会根本没有权力自行决定这些事项。万科物业作为负责小区管理的一方,也没有积极倾听业主的呼声。这种恣意妄为的行为理应受到问责。 富阳作为杭州的一部分,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很快。然而在这个号称人间天堂的地方发生这样奇葩的事情让人无法接受。希望杭州市、富阳区相关部门能重视此事,给广大业主一个公道。天日昭昭,在这个文明的城市里绝不能容忍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