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让无人配送车逐步走进了城市道路,成了提升物流效率、保障社区服务的重要工具。疫情防控期间,它的高效、灵活和全天候运行的特点,在各个场景里得到了充分验证。北京、上海、深圳、西安这些大城市都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试点,一些地方甚至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无人配送网络。 不过,技术跑得越快,跟法律体系和交通管理的矛盾就越大。就在前几天,陕西省西安市有位居民在早高峰时和一辆自动驾驶的配送车撞了。出了事之后,他就犯了难:这责任到底该算谁的?这种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状况并不少见,反映出了现在无人配送车面临的核心法律难题。 我国现在的交通法规基本上是基于“人开车”建立的,规定得很清楚。但无人配送车不一样,它在平时不跟安全员在一块儿,全靠算法、远程监控和系统协同来运行。如果真出了事,是找车辆制造者还是算法开发者?或者是运营公司和监控人员?这方面法律根本就没有明确的说法。 因为标准不统一,处理赔偿也就没了依据。虽然各地都出台了鼓励测试的政策,但多是放开门槛和开放道路,对于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数据怎么取证这些关键问题,国家层面还没有一套统一的规范。这种“没人管”的状态不仅让受害者吃亏、让公众不放心,也会让企业害怕担责,从而不敢继续创新和开拓市场。 要想让技术跑得顺溜,制度必须跟上。首先得推动立法和标准统一。国家得赶紧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把无人驾驶配送车的性质、怎么上路这些写清楚,还要建立一个从设计到运维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其次得有强制保险或者赔偿保障机制。可以学学机动车强制保险的做法,专门给无人驾驶的车辆弄个险种;或者让运营公司交足够的钱进基金池,保证受害者能拿到钱。 第三是要管全程和数据透明。监管部门要逼着企业把数据记清楚、存好,特别是事故前后的数据要能查得到、能分析得透。 最后还要鼓励地方搞试点创新。比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在特定区域做了很多尝试积累了经验这些试点经验可以给全国做参考。 技术这“车轮”转得飞快制度的“轨道”必须铺好。只有立法科学、权责分明、监管有效再加上大家一起共治我们才能把路走正让创新在法治框架里健康发展真正为老百姓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