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法院推行"先行调解+信用修复"联动机制 助力金融纠纷化解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下,敦煌市人民法院聚焦信用卡纠纷“处置难”问题,探索推出“先行调解+信用修复”联动机制。该做法将信用修复政策嵌入调解程序,为金融领域纠纷化解中“执行难”“修复难”提供了新的路径。 当前,信用卡逾期引发的金融纠纷呈现数量多、标的小、调解率不高等特点。传统诉讼程序周期较长、成本较高,也难以回应当事人对信用修复的现实需求。一些持卡人因担心征信受影响而回避还款,反而加剧矛盾。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已突破千亿元,更有效的纠纷化解机制亟待完善。 敦煌法院的做法在程序和服务上都作了优化。在程序层面,建立“调解—履行—修复”的闭环流程:持卡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后,可凭法院文书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修复,较以往信用记录更新周期明显缩短。在服务层面,法院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发智能协查系统,实现法律文书在线核验,提升办理效率,打通信用修复落地环节。 机制运行以来成效逐步显现。据初步统计,试点案件调解成功率提升40%,平均处置周期缩短60天。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效率提高,持卡人还款意愿增强,形成双向受益。更重要的是,该机制不再停留在“一诉了之”,而是通过信用重建形成正向激励,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表明了司法“惩戒与激励并重”的治理思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认为,敦煌实践具有示范意义:一是推动司法与有关政策协同衔接,疏通落地环节;二是探索出可复制的“柔性司法”路径;三是为完善信用立法积累了实践样本。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立法进程加快,此类基层探索有望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治理体系提供参考。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也是每个社会成员的“通行证”。敦煌市人民法院将先行调解与信用修复有效衔接——既维护金融秩序与契约精神——也为诚实履约者提供回归正常信用轨道的制度通道,反映了法治力度与民生关切的兼顾。推动纠纷治理从“对抗性裁判”转向“协商性修复”,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知错能改的信用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夯实信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