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被视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但更高级别自动驾驶规模化落地过程中仍面临“技术进展快、制度供给相对滞后”的矛盾。一上,L2辅助驾驶已市场形成一定规模,安全监管体系与责任边界相对清晰;另一上,迈向L4无人驾驶需要车辆准入、道路通行、交通行为规范、事故责任认定以及数据与运行安全等配套规则同步完善。制度不完善会导致试点推进节奏不一、企业合规成本上升,也可能影响公众信心与产业预期稳定。 原因:从产业发展规律看,高阶自动驾驶不只是算法与传感器的升级,更涉及道路基础设施协同、运行域限定、监管体系重构与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当前国际竞争加剧,部分国家和地区已限定区域、限定场景推动无人驾驶商业运行,形成先发优势。同时,国内多地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运营上积累经验,但L4规模化上路所需的全国性规则衔接、跨区域通行、车辆登记与保险机制诸上,仍需要更明确的顶层制度安排与更细化的地方治理工具。 影响:若能安全底线之上加快制度与技术协同演进,有望带动整车制造、车规级芯片、传感器、车路云一体化、地图与通信等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与公共服务能力,并在全球竞争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方案。反之,若政策与法规供给不足或试点路径不清晰,可能扰动企业研发投入与商业化节奏,试点城市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也会增加跨区域运营的不确定性。 对策:围绕自动驾驶从L2向L4加速升级,何小鹏提出多项制度层面的建议。一是强调在保持现行L2安全监管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推动政策导向更聚焦L4应用落地,减少“中间环节”带来的制度摩擦,提升政策连续性与可预期性。二是建议逐步建立L4自动驾驶车辆的注册登记与通行管理体系,明确车辆属性、准入标准、运行范围与管理要求,为合规上路提供制度支撑。三是提出开展交通法规适配性评估,针对自动驾驶运行特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形成更具操作性的分类规则,探索“人类驾驶”与“机器驾驶”在行为规范、执法尺度等上的差异化适用。四是建议特定场景下赋予地方相应试点管理权限,允许基础条件成熟的城市在限定区域、低风险场景先行开展面向消费端的L4无人驾驶应用试点,通过小步快跑积累监管经验,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治理模型。 除自动驾驶外,何小鹏还关注新兴产业的制度与标准建设。他在关于人形机器人发展的建议中提出,应加快构建人形机器人智能化标准体系,参考汽车领域分级思路,明确技术规范与配套要求,并在算力、数据、应用场景与训练强度等关键指标上形成统一口径,为研发、落地与监管提供共同遵循。在低空经济上,他提出飞行汽车有望成为产业突破口,建议优化低空空域管理与税收政策:一方面探索军地民协同的精细化管理机制,条件成熟区域开展试点并适度下放管理权限,提升地方推动产业发展的主动性;另一上明确符合适航标准的飞行汽车税收归类,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降低研发生产与市场推广成本,促进产业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平稳过渡。 前景:业内普遍认为,高阶自动驾驶的商业化落地将呈现“先限定、后扩展”的路径特征,即先在低速、封闭或半封闭、交通参与者相对可控的场景实现稳定运行,再逐步扩展到更复杂道路与更广区域。下一阶段,关键在于以试点促规则、以规则稳预期,推动车辆准入、交通规则、保险与责任、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等制度模块协同落地,同时加强基础设施与城市治理能力建设,形成“安全可控、渐进迭代、全国衔接”的推进格局。
科技创新需要制度创新的支撑。何小鹏代表的建议不仅为自动驾驶、人形机器人和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具体路径,也凸显了政策适配对新兴产业的关键作用。在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唯有打破制度瓶颈、激发市场活力,才能在新质生产力的赛道上赢得先机。未来,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风险管控,将成为政策制定者与企业共同探索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