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企业“业绩pk”定休假

在深圳,一家企业因为搞出一个叫做“业绩PK”定休假的模式,弄得大家议论纷纷。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觉得,这家公司这么做可能违反了国家劳动法的规定。这个模式是让同岗位的员工分成两组进行业绩竞争,根据数据表现决定下个月谁能双休,谁只能单休。 记者去了这家公司核实,发现工资结构挺复杂。员工的底薪是4500元,再加上绩效奖金、PK奖金和OKR激励奖金,综合下来每个月大概能拿6000到7000元。但是输了PK的那组很惨,不仅没有奖金拿,连休假的时间也变少了。 付建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里规定,如果周末让员工加班又不安排补休,就得给双倍工资也就是200%。这家公司因为PK输了就不让员工休息,实际上是变相让他们多干活。如果不给加班费也不给补休,那就违法了。 这个事反映出三个问题:一是企业把业绩考核跟法定休息权混在一起了;二是这种差异化休假可能导致员工之间恶性竞争;三是企业以“人手不足”为由调整休假,说明人力成本控制上有问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条例说,用人单位得保证员工每周至少连续休息24小时。如果长期单休又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管理创新可以有但不能违法,保障权益是法律要求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现在劳动者维权意识强了,类似这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管理办法肯定会被严查。怎么才能建立一种既让员工有活力又不侵犯他们权益的环境,值得所有企业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