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水利系统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暴露个别人员纪法意识淡薄 盐城市纪委监委3月9日发布消息称,盐城市水利局二级调研员何玉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何玉良长期在当地水利系统工作,曾任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水利科研机构负责人及水利部门涉及的领导职务,工作涉及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审批验收、防汛抗旱组织等重点事项,社会关注度较高。 需要关注的是,公开通报信息显示,何玉良曾在2016年前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受到处理并被点名通报,涉及以建设管理用房名义违规建设带接待功能设施等情况。此次再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反映出个别干部在被处理后仍未真正警醒,纪律规矩没有成为日常自觉。 原因:权力集中与监督难点叠加,侥幸心理与“惯性违纪”相互作用 水利工程点多线长、资金规模大、专业性强、环节链条长,覆盖立项、勘测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变更签证、验收结算、运行维护等关键节点。制度执行不严、监督衔接不畅时,容易被少数人视为“可操作空间”。从各地通报案例看,水利领域问题往往集中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验收结算等环节,隐蔽性强、牵涉面广。 同时,少数干部长期在同一领域任职,容易形成“路径依赖”,对制度红线缺少敬畏,甚至把处分当作“过关”而非警示,在侥幸心理驱动下试图规避监督。对曾被处理的人员而言,如果教育管理监督不持续、整改跟踪不到位,更容易出现反复甚至升级,最终滑向严重违纪违法。 影响:损害行业生态与群众利益,影响防灾减灾与民生工程质效 水利工作关系防洪安全、供水保障、农业灌溉、生态修复等公共利益。干部违纪违法不仅破坏单位政治生态和行业风气,还可能带来工程质量隐患和资金使用风险,拖累项目推进,削弱灾害应对能力。尤其在防汛抗旱、河湖治理等关键时期,一旦决策执行被不正之风干扰,可能导致资源配置失准、项目建设走样,增加公共安全风险,影响群众获得感与安全感。 从治理层面看,此类案件也会削弱基层对制度权威的信任,影响干部队伍担当氛围。要减少类似问题,必须以更严格的要求推进系统治理,推动依法行政、规范用权。 对策:以案促改促治,强化全链条监督与制度刚性约束 一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把纪律建设抓在日常,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与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协同发力,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早提醒、早纠偏。 二是盯紧工程项目关键环节。围绕招投标、变更签证、验收结算、资金拨付等高风险点,完善内控机制和权责边界,推动权力在制度、流程和数据中运行。对评标专家抽取、合同管理、分包管理、现场签证等易发问题加强穿透式监督,防止围标串标、“量身定制”等乱象。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与警示教育。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要求,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和家风教育;对曾受处理处分人员加强回访教育与整改评估,防止出现“过关心态”。推动公开通报与以案释纪结合,让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四是强化数字化监督与群众监督。探索用工程项目管理平台、资金监管系统提升监督效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媒体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参与监督,形成合力。 前景:持续释放从严信号,推动水利领域政治生态持续改善 当前反腐败斗争仍需持续发力,重点领域治理更要长期坚持。水利领域资金项目密集,必须保持从严基调,惩治查处与系统治理同步推进。随着监督体系完善、制度执行更刚性、行业监管更精细,权力运行将更加透明规范,工程建设质量更可控,干部队伍纪律作风也有望更改善。 目前,何玉良案仍在进一步审查调查中,相关事实以调查结论为准,并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通过严肃查处典型案件、推动同类问题系统整改,有助于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果。
何玉良案再次表明,反腐败没有“休止符”;不论身处何职、是否曾被处理,只要触碰纪法红线,终将付出代价。这也提醒广大公职人员:心存敬畏、守住底线,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