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刑事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但犯罪形态正发生结构性变化。一上,严重犯罪持续减少,社会安全基础更稳固;另一方面,一般犯罪在部分领域有所抬头,类型更分散、链条更隐蔽,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司法审判如何把握刑事政策,既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也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 问题:犯罪总量下降与结构变化并存,刑事政策需更具针对性。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违法犯罪,必须坚持"严"的态度不动摇。数据显示,人民法院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依法严惩,刑事案件审结量及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继续回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7.3%。这表明,严惩高危犯罪与依法治理并行推进,仍是当前政策重点。 原因:犯罪结构变化叠加多重因素,要求"严"与"宽"都更精准。一是社会运行节奏加快、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部分矛盾在个体层面呈现冲突化、极端化倾向,必须以严惩对冲风险、形成有力震慑。二是部分常见多发犯罪往往具有偶发性、从众性和可矫治性特点,若"一刀切"从严,可能加剧社会对立、增加再犯风险,反而降低治理效果。三是腐败犯罪对公共利益损害深、社会危害性强,治理既要保持高压,也要通过更科学的量刑规则实现惩治与预防并重,增强法治公信力。 影响:政策精准化关乎安全底线、治理效能与社会预期。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依法严惩,有助于守牢公共安全底线,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群众安全感。对常见多发且法定刑较轻的犯罪善用宽严之别,强调分化瓦解与促进改造,有利于推动分层治理、源头治理,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整体效能。对腐败犯罪持续依法从严惩处,并更加注重"数额加情节"的量刑规则,有助于把"严"的导向落实到具体的裁判尺度中,既避免同案不同判,也防止简单以数额定轻重导致处罚失衡,更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对策:坚持依法从严与宽严相济并举,关键在规则清晰与执行统一。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对数额相当但危害后果严重的腐败犯罪,要体现从重从严;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自首、立功等,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这一导向指向"可预期的裁判规则":既突出对严重后果、恶性情节的惩治力度,也以法定从宽鼓励认罪悔罪、协助侦破与追赃挽损,形成"惩治—震慑—挽损—预防"的闭环。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刑事政策运用考验法官的政治能力、形势分析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上级法院要加强审判指导,系统总结有效经验,充分用好案例指导等方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政策适用精准化、精细化,真正把"严格依法办理、裁判标准统一、宽严理据充分"落到实处。 前景:从"打击犯罪"向"治理风险"延伸,刑事司法将更注重系统协同与源头预防。随着裁判规则深入细化、案例指导和审判管理持续强化,刑事政策将更加注重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高风险犯罪保持强力震慑;对可矫治、可修复的轻罪和一般犯罪强化教育改造、社会支持与矛盾化解;对腐败犯罪等重点领域在从严惩治的同时推动追赃挽损、完善制度约束。司法与行政执法、社会治理联合推进的空间也将进一步扩大,通过数据研判、风险预警和多元解纷,把治理关口前移,减少犯罪滋生的土壤。
刑事政策的调整完善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对宽严相济政策的再强调和细化,既是对犯罪形势变化的积极回应,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在保持对严重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通过精准施策实现教育挽救与惩罚威慑的平衡,展示了我国司法文明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