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修订通过

3月26日,《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修订通过了。这个修订给摸清我国“三农”家底带来了重要的助力。你听说了吗?中国青年报记者赵丽梅报道了这个消息。这次修订是3月13日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次修订是自2006年《条例》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改动。司法部、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这次修改是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新时代以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脱贫攻坚成果也巩固拓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乡村全面振兴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现行的《条例》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需要了,所以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统计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李静萍教授认为,新修订的《条例》适应了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她提到了数据质量是农业普查的“生命线”,新修订的《条例》对涉及普查数据质量、内容和方法等条款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还有魏后凯教授,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原所长。他注意到这次修订对普查内容进行了较大改动,比如把原来的“农村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改成了“乡村产业发展、建设等”。 这个变化能更好地反映当前我国“三农”发展实际情况。魏后凯还提到,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将重点调查粮食生产、新质生产力和美乡村建设等情况。 这次修订也完善了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相关规定,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农业普查数据的共治共享。1996年以来,我国已经进行过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了,每一次都摸清楚了当时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 数据价值在于应用嘛。魏后凯还谈到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这些方面的规定。 这次修订通过给我国“三农”发展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和行动指南,也给即将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了有力支持。“三农”政策制定和建设农业强国都离不开这些统计信息支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