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办还有应急管理部把严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后又撤回的事给提了出来。今天应急管理部开了个新闻发布会,那个负责的同志讲,大家伙儿对这事儿特别上心,调查报告全都摆在台面上,既是为了让大家知道真相、管管事,也是为了敲警钟、提高治理水平。《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这些规矩里头都写得明明白白,国家管的那些重特大事故,调查完了肯定得全文给大家伙儿看。但地方上的情况不一样,有的地方把该发的报告给扣下了,或者干脆拖着不发。 接下来咱们准备动真格的。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有三个法子:第一是挂牌子盯着办。对于那些特别大的事故、挺典型的较大事故,还有别的突出问题,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安委办挂个牌子盯着办。在把案子结了的同时,也盯着把调查报告发出来;别的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就让省级和市级的安委会盯着办,做到该发的一个都不少。第二是不定时查岗。对地方上的事故调查,通过随机抽查或者定期调度的方式去摸底。要是发现报告没发出来或者发得太慢,立马就去催,还得通报给大家看。公开这事是个长期任务,绝对不能过几天又撤回来。第三是考核打分。一直把这事儿纳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里去查。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把责任给扛起来,要是哪块地方没把报告发出来或者发得慢了就扣分。另外,在事故结案后评估整改情况的时候,也得把公开报告当成重要的一条去看。 还有一种情况得说说。有的地方把本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事儿定性成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或者意外事件这些别的类型;还有的不按规矩调查或者调查了也不说实话;甚至把责任往别处推、造假统计数据。这种情况得按弄虚作假来严惩;要是因为这么定性质发出来的报告把大家伙儿给带歪了、造成了误导,就要依法依规把牵头调查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严肃处理了。至于那些涉及商业秘密之类敏感信息的事故调查报告,依法依规处理了以后该发还得发,绝不能拿这当借口不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