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探索国家公园协同治理新机制 破解跨区域生态保护难题

问题:国家公园跨域特征突出,传统以行政边界为主的治理方式面临现实挑战。国家公园寄托着我国最具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空间,兼具生态系统完整性与自然文化脉络的连续性。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大多横跨多个地市乃至省份,生态过程不因行政区划而分割,野生动物迁徙、流域水源涵养、森林草原连通等都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监管与协同执法并行。实践中,各地破除“分段管理”“各管一片”上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权责利关系、政策标准衔接、长效投入与利益共享仍是制约协同治理的关键瓶颈。 原因:深层矛盾集中体现“三不匹配”。一是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够清晰,中央统一管控与地方属地责任边界仍需继续细化,一些领域存在“管得多、担得少”或“担得多、权不足”的情况。二是保护任务与财政承受能力不匹配,国家公园所在地不少属于生态功能重要而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地区,基础管护、社区转型、生态修复等支出刚性较强,单靠地方财力难以长期稳定覆盖。三是保护贡献与收益回报不匹配,跨区域生态补偿、生态产品收益分配等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部分地区“多保护、少受益”,影响持续投入积极性。同时,法规标准体系尚未完全统一,跨省协作在不少情形下仍依赖倡议性安排,缺少可执行、可考核的刚性约束;社会资本与公众参与渠道仍偏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停留在资源初级利用阶段,品牌化、规模化转化能力有待提升。 影响:协同治理短板若不及时补齐,可能带来三上风险。其一,跨省边界地带容易形成监管“接缝”,对盗伐盗猎、违规开发、外来物种入侵等行为的联动处置效率不高。其二,规划与管控标准不一致会削弱核心保护区刚性约束,影响栖息地连通与生态系统稳定。其三,缺少合理收益分享会增加社区与保护之间的成本摩擦,影响生态移民安置、替代生计培育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的实现。随着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加快完善,上述问题的外溢效应将更为显著,亟需以制度化安排予以回应。 对策:构建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要从顶层设计、资金机制与多元参与三条主线同步发力。 一是完善“统分结合、权责匹配”的治理架构。围绕“统一管控”与“属地责任”关系,推动跨省国家公园建立常态化联合管理与会商机制,形成目标一致、标准统一、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管理闭环。加快配套制度落地,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不同地区保护、管理、科研监测、社区共建诸上的职责边界与支出责任,减少交叉与空白。推动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与地方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强化核心保护区管控要求的刚性传导,同时为一般控制区的科学利用、生态教育与规范化游憩留出制度空间,实现保护与发展有序衔接。 二是建立“央地共担、市场补充”的稳定投入体系。将基本管护经费、监测巡护、能力建设等纳入稳定资金保障,优化转移支付与奖补政策,提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精准度与均衡性。探索以统一品牌为牵引的生态价值转化路径,规范推进林业碳汇、水权交易、生态修复增汇、特许经营等项目,形成可持续现金流。关键于建立跨区域收益分配规则,按照保护成效、资源禀赋、成本承担与风险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分配比例,推动“谁保护、谁受益”“多贡献、多回报”落到实处。 三是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公众参与、科学咨询与第三方评估机制,鼓励高校院所、社会组织、志愿力量参与监测、科普与社区共管。以数字化监测、遥感与大数据平台支撑跨省信息互通,提升执法取证与预警响应能力。通过生态产品认证、特许经营准入与运营监管等制度,既引导资本“有序进入”,也守住生态红线与保护底线,防止过度商业化侵蚀保护目标。 前景:随着生态环境法典对自然保护地体系作出系统安排,国家公园治理将从“建园立制”加快迈向“提质增效”。可以预期,下一阶段制度建设的重点将更多转向跨域协同的可执行规则、可量化考核与可持续资金来源,推动保护成效与民生改善同向发力。通过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协同、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国家公园有望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促进绿色发展方式转型等上发挥更强支撑作用。

国家公园协同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在实践中持续完善。从优化权责配置到创新资金机制,从统一法规标准到拓展市场和社会参与,每个环节都直接影响保护成效。当前关键在于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动政府、市场与社会力量协同联动,把国家公园建设成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互促进的样板,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