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一个事儿挺惨的,有个村民帮着办丧事,结果触电了就没了,这就牵扯到赔钱的问题了。法院给判了,户主和那个道士一共得赔人家33万。我觉得这个事儿也挺有意思,挺能说明些法律上的道理。 这个案子核心就是义务帮工和安全保障的问题。村民是被户主叫过去帮忙的,这就是义务帮工了。法律上讲,无偿帮工的人出事了,主人家要担责任。当然了,除非是他明确拒绝帮忙,或者是这个人自己故意搞出来的事。户主组织这事是为了自己好,也算是受益人吧,所以他得对帮忙的人负责。那个道士呢,也不是光念念经就行了,他其实是现场的实际管理者。他没管好用电啊、场地布置这些隐患,结果就出事了。 法院判他俩得一块儿赔钱。就是说家属找他俩任何一个人要这33万都行。等到他们内部分的时候,肯定是按各自的过错大小来算。如果道士是直接责任方的话,那他肯定得多赔点儿。 我觉得这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儿。请人来帮忙不能光讲情义不管安全,得把工具和场地的安全都给保障了。现场管事的人不管是收钱还是不收钱都得把隐患排查清楚。帮忙的人也得长个心眼儿,看着明显有危险的地方也不能硬撑着干。 现在有那种公众责任险可以买红白喜事的时候用,这样万一出事也能减少点压力。邻里之间的情谊挺好的,但安全保障这块儿不能因为是义务帮忙就给免了。最后还是那句话:只有大家都守好安全这根底线,这份善意才不会变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