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网购演出服之后退货的事儿

这个学生网购演出服之后退货的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有个卖演出服饰的商家在网上说了,河北、江西那边有些学校的学生在元旦晚会演过了,就把他们买的古装表演服申请退货。商家给大家看了照片,那些衣服裙摆脏了,还有脱线的地方,一看就是用过了的。尤其是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某高中的情况,大家讨论得挺多。一开始商家没把具体校名说出来,说主要是为了解决问题。后来网上流传的晚会照片显示,学生穿的衣服跟商家展示的商品一模一样。极目新闻记者就这事联系了学校。学校德育办公室的人说,那些表演服是高二学生自己在网上买的,班主任知道了情况之后,立马催着学生把钱给商家付了。后来商家把帖子删了,说问题已经处理好了,还夸学校态度积极。不过这事还没结束呢。同一商家又说江西某学校也有类似的情况。咱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是给消费者网购一个“后悔权”,让电商更好发展的措施。但这规矩也说了,退货的商品得完好无损。现在那些衣服脏了、旧了,都不能再卖了,不符合“无理由退货”的条件。学生们把穿过的脏衣服退回来占便宜,这就是滥用规则。 从教育的角度看,这事儿可不简单。中学生正处在价值观形成的时候,他们的消费行为和诚信观念是连在一起的。利用漏洞占便宜看起来得了便宜,但会把诚信的素养给腐蚀掉。学校在知道情况之后立马行动督促学生赔钱解决问题,这说明学校管理很及时也是一次生动的现实课。 给商家来说经常遇到这种退货的事也挺烦的。平台规则虽然有保护作用但是取证、沟通都不容易。这次商家没直接曝光学生和学校信息而是把事情解决了就完事了这种处理方式挺克制的也给以后类似纠纷提供了个参考。 这次风波因为学生付钱补偿告一段落。这就像镜子一样照着咱们看看青少年在网络消费的时候对规则和责任了解多少;也让学校和家庭明白该怎么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法治观。要想让网络消费环境健康还要靠法律完善和电商平台管理好还要大家一起遵守契约精神和诚信价值这样才能让现代消费模式走得更远真正造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