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科普法即将实施 专家支招破解"精准科普"三大难题

问题:科技快速发展正改变社会生活:智能技术落地、健康管理升级、气候风险和食品安全等议题频繁进入公众视野。但在不少科普实践中,仍存在“面向大众”却难以触达“具体人”的情况:内容供给与现实需求脱节、传播渠道分散、权威性与趣味性难兼顾。一些活动“热闹一阵就散”,部分群体面对新技术出现“看不懂、学不会、用不好”,在健康信息、风险防范等领域也更容易被谣言和误导性营销影响。如何让科普真正做到可理解、可参与、可受益,成为落实新修订科普法的关键。 原因:一是受众结构在变。互联网平台促成兴趣圈层和“趣缘群体”,受众更分层、更差异化,知识基础、信息渠道和认知习惯差别明显,“一套内容讲给所有人听”很难奏效。二是供给侧仍偏重“讲知识”,对公众真实场景中的痛点把握不够,导致“讲得对但用不上”“讲得多但记不住”。三是科普主体边界长期不清,科研、教育、媒体、企业、社会组织之间协同不足,专业资源难以形成合力。四是新媒体传播快、情绪驱动强,未经科学验证的信息更易扩散,抬高了权威科普的传播成本和组织难度。 影响:科普供给不够精准,会直接影响科学素质提升的整体效果,削弱公众对科学方法与科学精神的理解,并可能放大“数字鸿沟”、健康焦虑和风险误判。对青少年而言,缺少启发式、体验式科普,科学兴趣与探究能力容易被应试化表达挤压;对老年群体而言,缺乏贴近生活的智能设备使用指导与反诈科普,可能在智能服务和网络环境中处于弱势;对农村地区而言,农业技术与生态环保知识传播不足,会影响先进适用技术落地和绿色发展;对职场人群而言,对新技术和职业健康缺乏正确理解,容易产生“知识焦虑”,甚至在不确定信息中做出错误决策。从更宏观层面看,科普是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供给效率不高将影响社会对科技创新的理解与支持,进而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生态建设。 对策:新修订科普法为破解上述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撑。围绕“向谁科普、谁来科普、科普什么”,可从三上发力。 一是以受众分层提升“精准度”。面向青少年,应突出兴趣激发和科学思维训练,多用实验演示、科学故事、互动课程等方式,减少术语堆砌和单向灌输;面向老年人,应聚焦健康管理、智能设备使用、网络安全与反诈骗等高频需求,用通俗语言和生活案例提高可操作性;面向农村群众,应围绕农业生产、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保、防灾减灾等实用内容,更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面向职场人群,可侧重职业健康、前沿技术基本原理与合规应用,帮助形成理性预期并提升工具使用能力。受众越清晰,内容越能按需供给,也越能实现科普法提出的“易于接触、理解、接受、参与”。 二是以多方协同提升“持续性”。科普不应由某一类主体单独承担,需要形成政府统筹、科研支撑、媒体传播、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科研人员应更多走出科研场景,发挥专业与权威优势,把复杂问题讲清楚、把不确定性讲明白,提升公众信任;科技企业可将科普纳入社会责任与产品生态建设,围绕技术应用和安全使用开展公众教育;媒体应提升科学传播能力,在准确与可读之间做好平衡,通过专题解读、短视频、直播互动等多种形式做好“把关”和“转译”;政府部门要完善规划与投入,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下沉。基层自治组织、学校、社区等可通过常态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打通科普触达“最后一公里”。在职责清晰的前提下形成合力,才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长期效果。 三是以内容优化提升“实效性”。科普不只是传递知识,更要强调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和风险意识。内容选择应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与公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注度高、谣言误区易发的领域;表达上以证据为基础,清楚区分已知与未知、共识与争议,提升公众辨识信息真伪的能力;评价机制上可从“覆盖量”转向“效果量”,把理解度、参与度、行为改变和风险降低纳入考量,推动科普从“做过”走向“做成”。 前景:随着新修订科普法落地及配套措施完善,科普将更深入嵌入国家创新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未来可预期的趋势主要有三点:一是供给更精细,面向不同群体的产品与服务更丰富;二是协同更紧密,科研机构、学校、媒体、企业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资源流动和项目联动更常态化;三是治理更规范,科学传播的内容审核、谣言治理、数据与隐私保护等将形成更清晰的规则边界。科普的“高度”体现在对国家战略和前沿议题的把握,“温度”体现在对公众生活场景的回应,以及对弱势群体可及性保障。

新修订的科普法为我国科普事业提供了更明确的制度指引。面向新时代,科普成效不仅关乎全民科学素质提升,也关系到国家创新能力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只有更精准地识别受众需求,明确各方职责并优化内容供给,才能让科学知识真正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让科学精神更扎实地融入日常生活。这既是科普法提出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