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母七年贩卖五名亲生骨肉获刑 司法机关重拳打击拐卖儿童犯罪

问题——以“送养”之名行“买卖”之实,触碰法律与伦理底线。司法机关查明,李某会与张某荣夫妇较长时间内多次生育并将新生儿出售获利,累计出卖5名亲生子女。该行为并非基于儿童利益的合法送养,而是以获取财物为目的,将未成年人置于被交易风险之中。法院据此认定,两人行为符合拐卖儿童罪构成要件,依法判处刑罚,并追缴违法所得。 原因——牟利冲动与监护失守叠加,暴露基层治理短板。从案件特点看,涉案人员将生育异化为牟利手段,是主观恶性突出的关键原因。另外,部分家庭在经济压力、养育能力不足、法治观念薄弱等因素影响下,可能将“私下转交孩子”误以为可行做法,最终滑向犯罪。还应看到,若基层对高风险家庭的识别和介入不够及时,对新生儿去向缺少持续核查,对异常送养线索处置联动不畅,客观上会给违法交易留下空间。需求端同样不可忽视,个别收买方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通过“花钱抱养”绕开法定收养程序,助长黑灰链条滋生。 影响——对儿童身心与社会治理造成多重伤害,必须用制度化手段切断链条。儿童被买卖,首先受侵害的是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可能带来身份信息缺失、就医入学受阻、心理创伤难以修复等长期影响,也增加再次受害风险。对社会而言,此类案件破坏家庭伦理基础,冲击公众安全感与法治信心,并可能带来跨区域流动、伪造证明、非法中介等衍生问题。舆论对案件高度关注,反映出公众对“以亲权之名伤害儿童”的明确拒绝,也期待更严密的制度防护。 对策——依法从严惩治与综合救助并重,强化“买卖同责”和源头预防。在刑事司法层面,依法区分主从犯并从严惩处,形成有力震慑;对收买方、居间介绍者等有关违法主体,也应依法追责,持续压缩交易空间。在行政与社会治理层面,应加强对收养登记程序的宣传和指引,明确合法收养必须通过法定渠道办理,任何以金钱为对价的“抱养”“转让”都属违法。对高风险家庭,民政、公安、妇联、社区等应健全信息共享与走访评估机制,强化对孕产、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户籍登记等关键环节的异常预警;对已发现监护缺失的家庭,及时启动家庭教育指导、临时监护、经济救助与心理服务,避免儿童遭受二次伤害。对未成年人救助上,应完善紧急庇护、就学就医绿色通道和长期跟踪帮扶,确保救助落地见效。 前景——织密制度防护网守护儿童成长,让违法交易无处藏身。近年来,打击拐卖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综合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面向未来,应在依法严惩基础上推动治理前移:一是常态化普法,让“送养不等于买卖、私下交接不受法律保护”的边界更清晰;二是完善困难家庭支持政策和育儿公共服务供给,降低因困致险的可能;三是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提升线索发现、核查、救助、安置的闭环能力,更压缩黑灰链条生存空间。

儿童不是交易品,生育更不能成为牟利工具;对出卖亲生子女行为依法严惩,既是守住法律底线,也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通过更完善的监护支持、更严格的买卖同责、更顺畅的合法收养渠道和更有力的救助保障,才能让每一个孩子免于被伤害,把未成年人保护落实到具体处、关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