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布校外培训收费规范提醒:明码标价、严禁虚假宣传,违规将严查

(问题)校外培训服务往往需求集中、客单价较高,且信息不对称较突出。收费不透明、标价不完整、促销规则不清、宣传与实际不符等情况时有发生,容易引发退费纠纷和消费争议。近期,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围绕收费和宣传两大环节,提出加强价格自律、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范促销行为、禁止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要求,引导培训消费更理性、有序。 (原因)业内人士表示,部分机构在竞争压力下,倾向于用“低价吸引+额外收费”“限时优惠+基准价不清”“包装师资+夸大效果”等方式招生;同时,家长对课程质量、师资水平和效果评估缺少统一的判断标准,容易陷入“看不清、算不明、比不了”的困境。培训服务又属于体验型消费,消费者决策高度依赖宣传信息和口碑,一旦宣传失真或价格信息缺失,纠纷风险随之增加。此次监管部门以提醒告诫方式前置介入,旨在督促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影响)新规导向的核心在于“透明”。其一,要求培训机构收费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自愿有偿原则,结合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设定收费项目与标准,强化价格自律,避免不合理定价或变相收费扰乱秩序。其二,明码标价被明确为刚性要求,机构需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单位等信息,调整时及时更新,并不得在标价之外另行加收费用。其三,对虚假宣传明确划出红线,禁止虚构教师资质、执教经历和荣誉背景,禁止夸大培训效果、虚构报名人数和用户评价等,防止误导消费者、侵害知情权和选择权。其四,促销活动须清晰、可核验:限时减价、折价等应标明活动期限和基准价格;赠品或附加服务应标示真实价格;涉及“原价对比”的,被比较价格必须真实有依据,未实际销售过的课程不得使用“原价”等表述误导消费者。对应的要求将推动机构从“营销驱动”转向“合规经营、以服务和质量取胜”,并有助于形成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对策)监管部门同时明确违法成本和处置路径,释放从严监管信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虚假宣传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提醒告诫书发布后,培训机构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经提醒仍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查,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注意留存合同、票据、宣传页面、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可通过12345或12315等渠道反映线索,共同维护培训消费环境。 (前景)随着校外培训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收费和宣传是否合规将成为机构长期经营的关键。业内预计,下一步监管将更强调日常巡查、抽查检查与信用约束的衔接,推动价格公示更标准、促销规则更统一、宣传内容更可追溯。对机构而言,只有把课程质量、师资建设、服务交付和退费机制落实到位,才能在合规框架内稳健发展;对消费者而言,信息更透明、规则更清晰,有助于减少冲动消费和“踩坑”风险,促进理性选择与依法维权。

校外培训市场的规范化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政府、机构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临沂市此次发布提醒告诫书,是对突出问题的针对性回应,也为行业健康发展划定了更清晰的边界。随着监管持续推进、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校外培训市场有望逐步实现更透明、更规范的发展,更好发挥对学生成长的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