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敦煌市委政法委、教育局联合推出的"法治班主任"制度,将法治教育从抽象的理论转化为具体的实践,表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是该创新的基础。敦煌市建立了严格的选拔机制,由政法各部门背靠背审核人员资质,教育部门同步公示,确保每位"法治班主任"都具备政治可靠、业务对口的条件。这种多部门联动的方式,避免了人员配置的随意性,为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目前已实现565名政法干警全覆盖,做到"不断档、不空转"。 教育方式的创新性是这一制度的生命力所在。"法治班主任"打破了传统法治教育的单调模式,采用"线上+线下"混搭的互动体验。通过案例故事还原欺凌现场,让学生感受受害者心理;通过角色扮演教会孩子识别暴力信号;通过主题班会邀请心理老师参与,用沙盘、绘画等方式疗愈心理创伤;通过一对一咨询为需要倾诉的学生提供陪伴。这些做法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学生能够理解、接受的教育内容,大大提升了法治教育的实效性。短短三个月,累计开展宣讲300余场、心理辅导25场、专题讲座20场,发放手册2万余份,使"拒绝欺凌"从口号转变为2万名学生与家长的共同承诺。 隐患排查的主动性是这一制度的预防功能所在。"法治班主任"通过"亮身份"的方式,在班级中建立起透明的法治教育环境。学生可以通过"线索登记册"匿名举报刀具、烟酒、管制物品等隐患;教师发现异常可即时启动"千名教师访万家"联动机制。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排查体系,使隐患无处藏身。今年以来,共收缴管制刀具6件、化解涉校矛盾10起,真正做到了"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责任落实的严格性是这一制度的保障机制所在。政法委联合教育、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五部门,每季度对"法治班主任"进行随机抽查,检查课程计划是否纳入教学进度表、宣传资料是否发放到位、隐患线索是否闭环管理。对敷衍塞责、履职缺位的干警,第一时间通报、约谈、调换,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被"盯"在过程里、"锁"在结果上。这种动态考核机制,将制度执行的责任具体化、可量化,有效防止了制度流于形式。 敦煌市已将"法治班主任"纳入常态化制度文件,并规划了更完善方向:建立年度轮训机制,不断更新案例库;将心理测评、法律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打造"学校—家庭—政府—司法"四位一体支持系统。这些举措表明,敦煌在校园安全工作上的探索已从试点阶段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阶段,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敦煌"法治班主任"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创新样本。当法治教育从单次活动升级为系统工程,当专业力量从外围支持转为深度参与,校园安全才能真正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该实践不仅筑牢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堤坝,更探索出法治社会建设的微观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