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机械公司工人因工伤死亡,出院仅两月才被确认为工伤

2016年4月,厦门一家机械公司的丰某在工地作业时不幸从高空坠落,脾脏破裂且多根肋骨骨折。紧急送医后,5月份的出院记录显示他的病情已经治愈,伤口也愈合得很好。让人没想到的是,出院仅仅两个月,他就突然在出租屋里去世了。经初步调查,公安机关认定他的死因是猝死,家属随后就将遗体火化了。丰某的工伤认定申请直到8月才被公司提交给人社部门,9月份才被确认为工伤。到了2017年1月,家属把公司告到了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等一共66.6万元。 法庭上,双方争论不休。家属觉得公司拖延申请导致无法评定伤残等级和停工留薪期,丰某是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公司则认为出院记录显示伤情已愈,且公安机关认定的是猝死。法官审查后发现遗体已火化无法鉴定死因,家属也没有证据证明猝死与工伤有因果关系。 为了解决纠纷,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15万元补偿款给家属。 法官通过这个案例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受伤后要及时申报工伤;如果遇到死亡纠纷一定要保留尸体和证据进行尸检;主张权利时要区分情形。只要证据在手、程序到位、优先调解,就能把意外变成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