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厅部署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聚焦新质生产力与涉外法律服务双轮驱动

一、背景:法治为经济大省高质量发展护航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高质量发展对法治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长期承担着改革探路、先行先试的使命。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将持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支持企业安心经营、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年初"新春第一会"上也专门强调,要充盈营商环境阳光雨露。这些部署,为广东省司法厅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问题:新兴领域制度供给不足,涉外法律服务有待强化 随着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快速崛起,现行法律法规在部分领域存在滞后,制度供给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张力日益凸显。同时,广东作为外贸大省,大量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法律风险识别能力不足、专业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等困境,涉外法治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在涉企行政执法层面,执法标准不统一、企业对检查事项知情权不足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主体的经营预期和发展信心。 三、对策:多维发力,构建全链条法治服务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广东省司法厅已制定系统性应对方案,从立法供给、执法规范、法律服务三个维度共同推进。 在立法层面,省司法厅将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出台数据条例、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强化新赛道新领域的制度供给。同时加强涉企法规规章政策的评估与清理,破除制约经营主体发展的制度障碍,助推广东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在执法规范层面,省司法厅将研究制定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公示制度,让企业对"谁能检查、检查什么"心中有数。持续完善"亮码入企"、非现场执法等监管方式,在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并更畅通涉企行政执法的沟通渠道,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法律服务层面,省司法厅将推动法律服务深度嵌入产业发展链条,大力发展"产业+专业"法律服务集群,打造服务新质生产力的仲裁高地,实现产业发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四、重点:借力APEC机遇,提升涉外法治服务能级 涉外法治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东作为外贸大省必须着力强化的核心能力。陈旭东表示,今年省司法厅将抓住APEC"中国年"该机遇,以"建设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为主题,召开第四次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系统部署企业出海涉外法律服务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工作。 具体举措包括:优化和推广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做优"展会+法律服务"广东品牌,支持和引导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参与境内外重大经贸活动,持续提升广东企业"走出去"的竞争力和吸引外资"引进来"的吸引力。 五、前景:制度红利释放,广东法治优势加速转化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广东此轮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布局,既是对中央高质量发展战略的积极响应,也是广东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构筑制度优势的主动作为。随着数据条例、低空经济发展条例等新兴领域立法相继落地,广东有望在制度供给层面形成先发优势,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壮大提供更坚实的法治土壤。

营商环境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制度与治理能力的竞争。规则明晰稳定预期、执法规范呵护市场、涉外服务护航出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抓住国际合作窗口期,把法治优势转化为开放优势和发展优势,才能在更深层次参与全球竞争合作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