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涉企行政检查在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企业端反映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问题也较为突出:同一事项不同部门轮番上门、临时性突击检查增多、检查标准不统一、执法记录不完整等现象,既增加了企业迎检成本,也影响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与稳定预期。
在经济运行承压、企业更需专注生产经营的背景下,如何把“该管的管住、该减的减下去”,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道必答题。
问题背后,既有治理结构层面的原因,也有基层执行层面的现实约束。
一方面,部分领域监管事项多、条线长,执法力量分散,协同机制不健全,导致“各管一段、各查一次”,叠加后形成企业端感受到的“频繁入企”。
另一方面,一些执法行为缺少统一的操作标准与可追溯的过程管理,容易出现检查依据不充分、程序不严谨、尺度不一致等情况。
此外,传统人工台账管理难以实现跨部门计划统筹与过程留痕,造成“检查是否必要、是否重复、是否规范”难以被即时监督与纠偏。
针对上述痛点,山东省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为法治为民的重要抓手,强调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与服务企业并重,通过“制度—清单—平台”组合拳,推动涉企检查从“经验驱动”转向“规则驱动”,从“分散上门”转向“统筹联合”,从“事后追责”转向“过程可溯”。
从对策看,山东首先以制度化举措把“边界”和“程序”立起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专项文件,对涉企检查事项、标准、程序、行为作出系统规范,并配套明确操作口径与常见问题解答,为基层执法提供可执行、可对照的依据,推动“按制度办事、照程序执法”。
这一做法的关键在于把弹性空间压缩到法定范围内,减少随意性与不确定性,让企业对“为什么查、查什么、怎么查、查完怎么办”有清晰预期。
其次,以清单化管理守住“无依据不检查”的底线。
山东梳理并公开多个领域法定检查事项,明确“清单之外无检查”,从源头上防止随意扩张检查范围;同时细化形成覆盖检查要点的标准化表单,推动执法人员“依单检查”,企业“照单整改”,以统一尺度提升可预期性;并通过“一业一册”等方式把常见风险点、合规要点前置提示,把监管与服务结合起来,减少企业因不了解规则而产生的“无意违规”和反复迎检。
再次,以数字化赋能提升统筹能力和监督效能。
依托相关平台上线涉企检查模块,形成“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记录、事后评价”的闭环机制:检查计划可统筹、入企过程可追溯、检查结果可归集、企业意见可反馈。
数据显示,通过联合检查减少大量入企次数,各级执法机关扫码入企实现留痕管理,企业意见建议得到系统收集;在检查总量压减的同时,问题发现与处置更趋精准,实现“减频次”与“提质效”的同步推进。
平台化治理的价值在于,把“谁去查、查了什么、是否重复、是否规范”转化为可监测、可分析、可问责的数据链条,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从影响看,涉企行政检查数量下降30%以上,直接减轻了企业接待、准备材料、停工配合等成本,让企业有更多精力投入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
同时,规则更加统一、程序更加透明,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促进公平竞争。
对政府治理而言,规范检查也倒逼执法更精准、协同更顺畅,减少“运动式”“突击式”执法冲动,推动形成常态化、法治化监管格局。
有关做法获得多次肯定并被宣传推介,反映出其在制度设计和落地效果上的示范意义。
面向下一步,规范涉企检查仍需在“可持续、可复制、可评价”上继续发力:一是持续推动跨部门联动,将联合检查从“能联则联”转向“应联尽联”,以企业视角优化检查频次与路径;二是动态更新清单与表单,跟随法律法规调整和新业态发展及时迭代,防止出现规则滞后;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企业评价、问题整改、执法质量纳入闭环考核,形成“发现问题—整改提升—再评估”的良性循环;四是更好把握执法力度与温度,对轻微违法探索更多合规指引、提醒告知、信用修复等方式,促进监管从“处罚导向”向“合规促进”拓展。
山东省的这一改革实践表明,优化营商环境不是简单的"放松管理",而是要在规范执法的基础上提高执法效能。
通过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和技术赋能,可以实现"管理更规范、企业负担更轻、执法效果更好"的多赢局面。
这种"有为政府"与"有活力市场"的良性互动,为全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