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职业索赔"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营商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对此进行了深刻警示。
案件事实令人触目惊心。
从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向某独自或与简某、郑某等人相继前往福建、湖北、江西、安徽等多个省份,将目标锁定在超市、便利店、咖啡店等食品零售场所。
他们采取事先准备钢针等工具,故意将食品包装袋扎穿,随后塞入毛发或钢丝球等异物的手段,制造虚假的食品质量问题。
随后,这些人便以商品存在缺陷为借口,向商家提出退款并索要高额赔偿。
当商家提出质疑时,他们进一步升级威胁手段,扬言通过网络平台曝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此要挟商家就范。
数据反映出犯罪的广泛性和组织性。
向某作案60余次,累计索得钱款2.4万元;简某作案50余次,索得钱款2万元;郑某作案8次,索得钱款0.24万元。
三人共计作案118次,非法获利4.64万元。
这种持续、大规模的违法活动表明,此类"职业索赔"已从个别现象演变为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团伙。
案件的侦破过程也具有启示意义。
安徽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食品零silon售店反映后,主动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同类食品包装和品质均完好无损,同时识别出向某存在明显的要挟行为特征。
这一专业判断为案件的及时破获奠定了基础。
随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依法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法院的判决充分体现了罪责相当原则。
鉴于向某、简某多次实施敲诈勒索且数额较大,郑某虽然次数相对较少但也构成多次敲诈勒索,三被告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考虑到向某、郑某投案自首,简某坦白罪行,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法院分别判处向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元;简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八千元;郑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二千元。
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充分考虑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这类案件反映出当前市场秩序面临的新型威胁。
"职业索赔"人员利用消费者维权的正当诉求作为掩护,通过制造虚假质量问题、敲诈商家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还损害了真正消费者的维权权益,因为商家一旦频繁遭遇此类敲诈,必然会提高防范成本,最终这些成本会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
三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意在通过司法手段规范职业索赔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这表明国家对此类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同治理指明了方向。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但绝不容忍借题发挥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案的依法判决既维护了市场秩序,也为职业索赔划清了法律红线。
在法治框架下,只有企业、消费者与监管部门共同努力,才能构建更健康、更公平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