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拟给国际商事审判机制来个大革新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打算给国际商事审判机制来个大革新。中国最高法和中新社在北京9月25日透露,北京这边正式发布了新意见。王淑梅委员说,这是最高法和各地方法院首次联手搞出这么一份系统性的规范文件。 从2018年6月算起,最高人民法院先在深圳设立了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又在西安设立了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到了2020年以后,经最高人民法院点头同意,苏州、北京、成都、厦门、上海还有重庆等16个中级人民法院也都开办起了国际商事法庭。 具体到今年9月20日这天,最高人民法院的那两个国际商事法庭一共接了44个案子,判了37个,牵扯到21个国家和地区。算下来涉案金额高达128亿元人民币。要是算上全国各地法院的案子,到今年8月底那会儿,受理了16687件涉外案子,审结了15014件。 这次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里一共有15条规定。沈红雨庭长透露,在方便诉讼这一块儿有个好消息,就是把域外公文书的证明手续给简化了,还能通过视频见证或者一次性授权这些方式让外国当事人的委托手续好办多了。 文件里还提到要统一司法文书和程序指引的英文版本样式。最有意思的是为了配合这个高质量发展,还打算让符合条件的内地和港澳专家当陪审员,去帮着审理特定的一审国际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