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创“三水统筹”流域补偿机制 探索生态保护市场化新路径

流域治理一直面临上下游利益协调的难题。一条河流跨越多个行政区域,上游地区承担保护责任却难以获得相应收益,下游地区享受清洁水源却缺乏有效手段激励上游。这种利益分割导致部分地区治水积极性不足,跨界河流水质改善缓慢。浙江省财政厅涉及的负责人表示——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本质上是通过经济手段重构流域治理的责任与利益关系。 浙江自2017年底在全国率先探索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第一轮补偿从钱塘江干流、浦阳江流域起步,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逐步扩展至八大水系。截至2020年底,全省48对54个县市区签订补偿协议,协议金额在500万至1000万元之间。2022年启动的第二轮补偿将协议金额提升至800万至2000万元,并对建立跨市机制的地区给予300万元一次性激励。至2023年底,46个断面应签尽签,实现八大水系全覆盖。 成效显著。2025年全省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9.7%,跨区域河流交接断面100%达标。上下游政府间累计结算生态补偿资金超过14.23亿元,省级以上财政投入奖励资金3.1亿元。丽水市在水质基础上增加水量水效指标,金华市实行按月核算通报制度,台州市建立流域资金池实施差异化补偿,各地因地制宜的做法为机制完善积累了经验。 但实践中也暴露出问题。部分地区协议到期后未能及时续签,跨设区市协调难度较大。更关键的是,单纯以水质作为补偿依据存在局限性,无法全面反映流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河流不仅需要水质达标,还要保障生态流量充足、生物多样性丰富,这些都是流域生态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治水既是生态工程,也是民生工程、发展工程。以制度把流域上下游真正连接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才能让每一条河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浙江以"三水统筹"完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反映了从问题导向走向系统治理的逻辑。随着规则更统一、监测更科学、资金更可持续,绿色发展之路将越走越宽,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也将更加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