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护眼灯采购单价偏高引质疑 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亟待加强监管

近期,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的价格引发关注。此项目以总价约137.934万元完成158间教室护眼灯更换,分摊到单套灯具及配套服务的价格处于较高水平。与其他地区同类项目中标价相比,差距明显,引发疑问:同为常见的LED护眼灯更换,为何会出现数倍价差? 一、问题所在 护眼灯改造是改善教室照明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多地推进,产品与施工模式相对成熟,市场可比案例较多。按理说,集中采购应该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但从多地公开中标信息看,包含灯具、拆装、运输及教室恢复等综合服务的单价,通常在百元到两百元之间。相比之下,涉事项目的单价偏高,且据报道存在"附加服务费高于主材费"的现象:安装费用接近600元,远超灯具本体成本,容易引发对报价合理性的质疑。 二、深层原因 其一,预算编制与询价环节不够严谨。政府采购强调"无预算不采购",预算既是资金约束,也是招标边界。若询价环节缺失或流于形式,容易导致最高限价偏离市场水平。即便询价由第三方出具,采购单位仍需核验,对明显异常的价格应当复核论证,而非简单接受。 其二,采购执行的专业化程度不足。教育工程项目涉及产品参数、光学标准、施工工序等专业内容,若采购方缺乏成本分解与市场研判能力,容易在服务内容拆分、计价口径上留下空间,导致服务费被高估、主材费被模糊化,推高整体报价。 其三,市场竞争不充分可能放大价格偏差。若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过于刚性,或与特定供应商方案高度契合,会抬高投标门槛,削弱有效竞争。竞争不足时,报价趋高并不意外。更需警惕的是,一旦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价格偏离将更为突出。 三、实际影响 首先,资金使用效率受损。校园采购动用的是公共财政资金,价格虚高意味着有限教育投入被不必要消耗,影响其他教育民生项目的推进。 其次,采购秩序与行业生态受扰。若高价中标成为"可复制模板",将挤压合规企业的生存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风险。 再次,社会信任受到影响。教育项目直接关系学生健康与家长关切,价格异常容易引发对招标公正性、监管有效性的持续质疑。 四、解决之道 一是把询价与预算做实做细。建立多渠道比价机制,优先使用同类地区公开中标数据作为参考,同时引入成本分解法,明确主材、辅材、人工、运输、拆旧、恢复、税费与管理费等构成,对异常项设定解释与复核流程。预算评审要从"程序审查"转向"合理性审查",对偏离市场的限价及时纠偏。 二是强化评标对"性价比"的约束。对成熟、可标准化的产品与服务,应坚持公开透明与充分竞争,防止以过度定制参数变相抬价。对服务费占比异常的报价,应设置评审扣分或要求说明,并在合同中明确服务内容、工时标准、验收节点与违约责任。 三是提升采购专业支撑能力。可通过建立教育系统采购专家库、引入第三方审计与工程造价复核、加强采购人员培训等方式,弥补基层单位专业短板。对于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建议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 四是加大监管与问责力度。对可能存在的围标串标、虚列成本等线索,应依法依规核查。对"明知异常仍放行"的失职行为,应严格追责,形成震慑。 五、长远展望 护眼灯改造的初衷是改善照明环境、守护学生视力健康。随着各地持续推进类似工程,有关采购应走向标准化、透明化与可比对化:在技术标准上统一底线、在价格形成上强化可解释性、在监管方式上推进数据化比对。通过建立跨区域价格参考库、完善预算编制规则、健全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可逐步压缩不合理溢价空间,让每一笔教育投入都经得起检验。

政府采购制度的初衷是节约财政资金、提升使用效益。但如果采购过程中存在规范缺失、监管不力,这个制度就可能沦为浪费公帑的工具。乡宁县护眼灯采购项目的案例提醒我们,规范政府采购、强化廉政建设不能仅停留在程序合规的表面,更要在预算科学性、询价规范性、竞争充分性等实质性环节下功夫。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阳光采购",让每一分公共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