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于先生全款买下了一套房子,虽然开发商交付了房子,可他一直没能拿到房产证。因为开发商把房子拿去做了多次抵押,所以过户手续也办不了。开发商还解释说,合同里规定要等小区房子全卖光了才能过户,现在的条件还没满足。于先生找他们商量也没用。到了2022年,他只好把开发商告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办理过户并赔偿违约金。法院审理发现,合同里关于产权转移的条件是开发商的格式条款,而开发商没有尽到提醒义务。而且这条款不合理,把责任推给了于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带押过户”的规定,抵押并不影响过户。最后法院判决开发商必须配合于先生办手续并支付违约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杨婷还专门给广大购房者和卖房的人提了四点建议:签合同前先核实好产权信息、主体资格还有房子质量;把书面合同写得明明白白;履行义务要诚实守信;遇到问题要冷静处理证据。 这次发布会公布了一份白皮书,梳理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从2023年到2025年受理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情况。通过分析原因和裁判思路,也列举了一些典型案例。记者王莎和董檬茹采访了法官杨婷,她详细说明了如何避免在购房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风险。针对如何签订合同、履行义务以及发生纠纷后的处理办法等关键问题,法官都给出了具体指导。购房时要是遇到问题千万别慌乱,保存好证据,合法维权才是正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