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标志着该行领导班子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根据会议决议,浙商银行聘任吕临华为行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吕临华现任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具有丰富的金融监管和银行管理经验。
其职业履历涵盖保险监管、银行监管、农商银行等多个领域,曾在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等机构担任重要职务,后任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具有较强的战略规划和风险管理能力。
同时,浙商银行聘任周伟新、潘华枫为副行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两位副行长均具有二十年以上银行从业经验。
其中,周伟新现任浙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曾在中国银行多个分支机构担任重要职务,包括分行副行长、行长等职位,并在浙江业务总部担任总裁,具有深厚的区域市场运营经验和风险管理能力。
潘华枫现任浙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首席风险官,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长期从事风险管理工作,后在浙商银行宁波分行担任多个要职,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具有突出的风险防控专业能力。
此次人事调整涉及多个层级的管理人员变动。
陈海强因工作安排辞任浙商银行行长职务,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
陈海强继续担任浙商银行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职务,代为履行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陈海强已获董事会选举担任董事长,相关任职资格正在等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此外,林静然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副行长职务,王超明和侯波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行长助理职务。
浙商银行此次管理层调整体现了该行主动适应金融发展新形势的战略选择。
新任行长、副行长均具有深厚的金融行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特别是在风险管理、业务拓展、区域运营等关键领域具有专业优势。
这种人才结构的优化组合,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该行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人事变更均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相关任职资格均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这充分体现了浙商银行在人事管理中的规范性和合规性,确保管理层调整符合金融监管要求。
同时,离任人员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已按规定完成交接工作,有利于保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银行治理的核心在于“人事调整有序、权责运行清晰、风险防控前置”。
浙商银行此次集中披露的管理层变动,既是岗位配置的常规调整,也是对经营连续性与审慎合规要求的再强化。
能否把人事更替转化为能力升级与治理优化,关键在于以制度稳预期、以风控守底线、以透明增信任,在复杂环境中把握稳健与进取的平衡,为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金融稳定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