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创新平台管理升级 五部门联合推出考核新规

近年来,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在集聚高端要素、攻关关键技术、服务产业升级等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在平台建设和运行中,目标管理不够聚焦、过程监督偏弱、考核标准“一刀切”、经费使用与绩效贡献联动不足等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领域仍不同程度存在。如何在持续加大投入的同时提高产出质量,成为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课题。针对这些痛点,内蒙古近期推出制度性安排。自治区科技厅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里程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以“里程碑”作为平台管理的关键抓手,推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更加规范、透明、高效。办法明确适用范围,覆盖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经费支持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实验室基地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以及内蒙古实验室等自治区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管理,为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平台提供统一的制度框架。

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改革永远在路上。内蒙古这场以“精准施策”为核心的探索启示我们:越是创新资源相对不足的地区,越需要通过制度创新释放潜能。当科研管理的“指挥棒”真正尊重科学规律、契合地方实际,“跨越式发展”才会从愿景走向现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