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拿了新加坡国籍没去销户,还一直赖在华工作,被罚了

深圳一个姓章的男人,因为拿了新加坡国籍没去销户,还一直赖在华工作,被政府罚了。这次诉讼结束后,大家都在琢磨这里面的门道。章某本来是中国人,后来拿了新加坡国籍。他把户口迁到深圳,是在2018年5月,也就是2018年的5月。到了2020年2月,他拿着新加坡护照和Q2签证入境,签证到期后也没走,反而在7月申请延期。这时候有关部门发现他的深圳户口还没注销,一直拖到了2023年3月才把户口给销掉。 公安机关去查的时候,发现章某入籍时向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交了那份自动放弃中国国籍的材料。出入境记录显示,近十年里他累计申请中国签证9次,拿着新加坡护照进出境187次。我们问了新加坡驻广州领事馆,确认了他当时提交的材料是真的。 另外还发现,从2007年起他就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拿薪水。根据这些情况,公安机关认为他在华居留和工作期间没持有有效证件,算是非法居留和就业了。警察把行政拘留和罚款一块给他了。章某不服,先去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没改决定;然后他就去打官司了。 在法庭上他说自己从2007年一直在深圳住,还用中国身份证办了港澳通行证、驾照这些东西,没在新加坡定居也没主动退国籍,所以觉得自己还是中国人。针对这个说法,公安机关说中国法律不允许双重国籍。章某既然拿了新加坡国籍交了材料就应该算新加坡人;再说他频繁拿护照和签证出入境,摆明了知道自己是外国人。 法院认为根据《国籍法》,定居外国后拿外国护照就自动没中国国籍了。章某入籍时交了证明又频繁出入境187次,说明他认可自己是外国人;他瞒着身份办证件也不能证明他还有中国籍。法院还查了签证时间:Q2签证有效期到2020年5月22日。过了这个时间他还在国内呆着就是非法居留;而且拿了外国护照还不办工作证就工作收钱也是违法的。 法院觉得公安局定的事实清楚、法律用得对、处罚力度也合适。这次判决也提醒大家:一旦拿了外国护照就要注销国内户口;不然就会像章某这样被罚款拘留。对公司来说这也是个警示:招人得看清对方的身份和资质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