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最近通报了一起医药商业贿赂的案子,把这事儿给曝光了,以此来展示他们在医疗领域反腐上的决心。这事儿还得从云南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对慈某龙涉嫌行贿的案子说起,思茅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把情况给查明了。 据查,慈某龙是山东某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销售分公司的业务员。在2011年到2020年这差不多十年里,为了让自己代理的医用耗材在普洱市人民医院好卖点儿,并且货款能顺顺当当结掉,他给医院里好多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还有几个内设科室送了不少好处。 具体来说,他的行贿行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给人送钱。比如为了“感谢”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刘某文在货款结算上一直提供的“方便”,他就分多次送了一大笔现金、美元还有金条。另一种是给好几个科室送回扣。涉及的科室有放射科、眼科、产科这些,名目直接跟他们卖的静脉留置针、精密输液器等耗材挂钩,金额从几千块到几十万块不等。有些科室负责人把收来的钱拿去用了,甚至还在内部分了一部分。这样一来,这种贿赂行为就有点公开化了。 算下来,慈某龙给个人送的现金、外币还有实物折合成人民币一共超过50万元;给科室送的回扣加起来差不多有120万元。这事儿可不是个例,反映出医药购销环节里长期存在的一些猫腻和风险点。销售商通过拉拢医院里掌握采购、使用或者结算权力的关键人物,把非法利益转变成了不正当的市场份额。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导致医用耗材价格虚高。成本最终可能会压到医保基金或者患者身上,损害了大家的利益。国家医保局在通报时说会依法处理涉案的医药企业,还要督促他们整改。这说明监管部门是要“一案多查”,不光要追究直接的人责任,还要管管背后的企业和失信问题。 最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想建立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不管是搞信用评价还是集中采购改革,目的都是为了挤压空间、保护好医保基金和患者的利益。这次通报就是这些治理措施的一个例子。 医疗领域的风气好不好关系到国计民生。这次通报再次提醒大家要重视这个问题。想要根治这方面的毛病,得靠司法打击、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还有社会监督一起上才行。只有保持高压态势、扎紧制度笼子、铲掉腐败土壤,才能保住医保基金安全和患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