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事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如何高效化解矛盾、兑现胜诉权益成为司法系统面临的重要课题。
广西法院系统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深化立审执协调机制,探索出一条提升司法质效的新路径。
数据显示,2025年广西法院共审结具有可执行内容的民事生效裁判案件46万余件,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25万余件,自动履行率较往年稳步提升。
这一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广西高院推行的系统性改革措施。
全区各级法院通过明确案件各环节职责清单,构建“信息共享、风险共防、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将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注重从源头化解履行障碍。
在具体实践中,广西法院创新工作方法,一方面在审判阶段强化履行风险评估和自动履行引导,通过信用告知、判后提示等方式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调解案件提前对接执行措施,确保“协议一签、履行可期”。
此外,法院还采取“活封活扣”等灵活财产保全措施,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为债务人保留生产经营空间。
2025年,广西法院新收保全案件17.28万件,同比上升22.77%,为后续执行和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一机制的深化实施带来了显著成效。
在民事一审案件同比增长26.63%的情况下,2025年广西法院首次执行案件同比仅增长5.34%,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
各地法院也涌现出特色做法,如崇左市中院通过审执会商制度推动涉判项不明执行异议案件数量下降30%,南宁市武鸣区法院“先行调解+赋强公证”模式自动履行率达94.10%。
全国人大代表、崇左市高级中学副校长黄花春对此给予积极评价,认为法院通过创新机制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把胜诉权益及时兑现,是司法公信力最直观的体现,也是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来源。
广西法院以立审执协调为抓手,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引导自动履行,既是对执行难题的系统回应,也为社会诚信建设和基层治理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
持续把机制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裁判生效”更快通向“权益实现”,将成为法治建设走深走实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