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以电工焊工为突破口破除流动壁垒、减轻取证负担

技能人才流动面临现实困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技能人才就业流动性持续增强。但同一职业工种的劳动者跨区域、跨行业就业时,常因职业技能证书难以互通互认而受阻。此问题已成为影响技能人才合理流动的关键环节,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翟涛近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是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需要尽快通过制度创新加以解决。 职业技能证书体系日趋完善 职业技能证书是劳动者具备相应职业所需知识、技能和能力的重要凭证,在促进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我国职业技能证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涵盖焊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1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由有关部门组织评价并颁发,主要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另一类为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面向专业性强、社会通用性高的职业工种,由用人单位或社会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并发放。 互通互认政策明确三大举措 为打通技能人才流动中的证书壁垒,人社部以覆盖面广、需求迫切的电工和焊工为突破口,会同对应的部门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主要包括三项措施。 首先推动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对已取得住建、应急、市场监管任一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另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除另有规定外,可免除安全作业等培训或免予理论考试,直接参加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或安全技术实操考试,以减少重复环节、提高取证效率。 其次推进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初级工或中级工水平,可报名参加更高一级的技能评价。相关评价机构信息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人员可按需自主选择报名参加。 第三是联合开展技能评价。针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尚未开展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证书对应目录。在满足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等要求前提下,统筹评价资源,探索“一试多证”模式,推动劳动者一次考试可取得两本或多本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更减轻取证负担。 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政策落地,有助于降低技能人才就业成本,提升办事效率。通过减少重复培训和考试,劳动者可以将更多时间用于岗位实践和技能提升。同时,这项改革也为用人单位提供更灵活的人才使用与选拔方式,促进人力资源更合理配置。 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政策更好落实,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逐步扩大互通互认范围。同时,将采取措施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依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优化信息服务,增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权威性、流通性和市场认可度。

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要素顺畅流动的基础工作。随着政策红利从电工、焊工群体逐步延伸到更广领域,技能人才将以更便捷的方式流动就业,在产业升级中释放更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