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36岁的离异女性李某给房产销售当销售员,在回家的途中与23岁退伍军人刘某搭话。俩人聊着聊着挺投机,所以认识10个月之后就闪婚了。尽管双方都没见家长、办婚礼,还保持了分房居住的状态。李某为了女儿能上好学校,提议要把户口迁进刘家去。为了表明诚意,刘某不但给父母争取把家中价值近千万的拆迁房过户到自己名下,而且还把这套房子的99%份额送给了李某。 这次夫妻关系持续不久就出现了裂痕。到了2019年年底,俩人开始同居生活,结果只过了6个月就分居了。李某提出离婚两次请求后,还是拿着房产证去起诉刘某要求分得99%的房产份额。 庭审期间法官没有只看房产证来判决案件,而是综合考虑了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缺乏实际感情基础等情况:房子属于刘某父母的拆迁房,李某一分钱也没掏过;两人真正共同生活的时间只有6个月。最终法官判定房子归刘某所有。 这次案件是给所有人们的警示:在感情方面真诚是好的,但是涉及大额财产时一定要慎重行动不要冲动。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是随便乱填的,口头的诺言在法律面前不代表什么意义。即使是夫妻间的财产划分也需要慎重考虑清楚,避免让自己的一片真心最后成为别人谋利的工具。 这个案子最后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为:房子归刘某所有,刘某给李某补偿50万元。李某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上诉了一次,最终二审结果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