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因嫖娼被抓,被开除,结果闹到了法院打官司

讲个真事,前阵子有个银行员工因为在休假时嫖娼被抓了,可他一直没给单位说实话。这事儿拖了七八年,银行后来在搞内部检查时翻了出来,就按规定把他给辞退了。员工觉得这事是放假的时候干的,跟工作没关系,单位把他开除程序不合法,结果闹到了法院打官司。 其实银行的规矩早就定好了,2010年还有2014年都开过会,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给公示过。办法里明明白白写着嫖娼就要辞退或者开除。特别是2014年的版本还规定,之前发生的还没处理的违规行为照样要按这新办法来办。银行还组织大家学过这些制度,这名员工也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参加过学习。劳动合同上也说了违反单位规矩可以解除合同。 法院最后判银行赢了。他们认为这名员工的行为不光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还严重违反了银行的规章制度。虽说这事儿是发生在假期里,但这跟金融从业人员该有的职业操守和社会形象是直接冲突的。银行发现问题后也按规矩征求了工会意见,整个处理流程都挺合法的。 这个案子经过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还有再审好几个程序,最后由高院裁定银行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判决书里说了,员工违法不能因为时间长了或者故意隐瞒就没事了。用人单位不用管什么民事时效或者行政处罚的时间,只要员工严重违纪就得按规矩办。 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单位的规章制度得按民主程序弄好公示出来;要加强员工管理特别是盯着那些影响职业形象的行为;处理违规的时候得把调查、征求意见这些程序走全了;还得多给员工讲讲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 未来估计职业伦理和法律责任会更严格。对金融、教育这些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业来说,从业人员违法违纪的后果肯定会更重一些。因为职业纪律就是社会信任的基石啊!不管你想隐瞒多久或者怎么找借口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