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假的12个要点

严婷审核,郝明然把关,韩士军签发。大伙春节好!骏马踏春来,咱们工会陪大家过法治年,特别把“马上学法 工会相伴”系列专题送上门。今天来唠唠带薪年假的那些事,一共12个要点,帮大家心里有底。 工作满1年以上的职工都有资格休年假。按照工作年限累计,5天、10天、15天的福利都有。不管是过年节、放假、看父母还是生孩子,还有工伤养伤,这些都不算年假的时间。但如果在寒暑假请了事假超过20天、病假满了4个月(按年限分别算2、3、4个月),或者请了假单位又没扣工资,那就不能休下一年的年假了。 刚进单位的人怎么算?按剩下的日子折算。比如只剩一半时间,哪怕是5天的年假,也只能休2天半,不满一整天的就没了。要是年底离职了,单位得算一算当年实际能休几天,按照日工资的300%把差的钱补上。要是单位已经安排休了多出来的天数,也不能要回去扣钱。 年假能不能跨着年来休?一般来说是不行的,除非单位真的需要,跟咱们商量后才行。不过有个讲究,要是跨年度安排的话,只能顺延后一个自然年。 要是单位没安排或者安排不够天数,得按日工资的300%把钱补给咱们,这300%里就包括了平时上班的工资。要是因为咱自己不想休还写了字据,单位就只发平时的工资。 日工资怎么算?拿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除掉21.75天就行。不满12个月的就按实际月份算。 最后跟大家提个醒:工会服务站的具体地址有3个。一个是在文昌中路529号的扬州市工会法律援助中心;还有一个是在瘦西湖路53号的扬州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再一个是在扬子江中路730号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中心工会法律援助室。 三个站点的开放时间分别是: 扬州市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每周四上午9点到11点半; 扬州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工作日上午9点到11点半,下午2点到5点半;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中心工会法律援助室每周三上午9点到11点半。 无论你在哪家单位打工遇到问题都可以去寻求帮助,维权路上咱有工会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