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宁陵探索家事审判“柔性治理”:以专业与关怀化解家庭纠纷难题

问题——家事纠纷细碎高发,传统审理方式修复功能不足 在基层法院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往往占比较高——矛盾表现为“琐碎却尖锐”:争执多起于日常生活细节,却容易演变为离婚、抚养、赡养、家暴等复合型纠纷。一些案件即便作出裁判,也可能因亲情裂痕难以弥合而引发新的对立,出现反复起诉、执行困难、信访压力等情况。如何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更有效地实现情感修复、风险防控与权益保护,成为家事审判面临的现实课题。 原因——家庭关系具有强情绪属性,单一“裁判逻辑”难以覆盖 家事纠纷的核心不止于财产分配与身份关系确认,更与情绪冲突、沟通失衡、未成年人心理安全等因素交织。部分当事人处于强烈对抗状态,传统法庭的对抗式结构容易放大紧张氛围;一些隐性家暴、未成年人受影响等问题,在常规审理中不易被及时识别与干预。,基层地区熟人社会特征明显,当事人对“面子”“名声”的顾虑较多,若缺少柔性疏导与社会支持,矛盾更易外溢。 影响——把“家事”办好,关系社会稳定与基层治理效能 家事纠纷直接连着民生冷暖,牵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与养老赡养保障,也关系社会诚信与公共秩序。对法院而言,家事审判质效不仅体现在结案数量,更体现在服判息诉、纠纷实质化解和再犯风险降低。对基层治理而言,家事纠纷化解得好,有助于减少极端事件隐患,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促进家庭和谐与乡村社会稳定。 对策——宁陵以“三个专业化”完善家事审判体系,突出修复与保护并重 据介绍,宁陵县人民法院在2014年设立家事法庭后,针对“让当事人在法院感到被理解、被引导、被保护”目标,持续完善审判理念与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以圆桌式审理为特征、以心理疏导为支撑、以多元解纷为路径的工作链条。 一是审判空间与程序设置更注重缓和对抗。家事法庭采用圆桌布局,弱化“对立席位”带来的心理对抗,强调谈话式沟通与事实梳理。围绕家庭成员沟通修复的需要,设置调解室、儿童观察空间等功能区,并将反家暴庇护等保护性措施纳入工作视野,力求实现“依法处理”与“安全守护”同步推进。 二是队伍建设突出家事审判专业能力。该庭法官队伍以长期从事家事审判人员为主,注重经验沉淀与分工协作,使承办人能够更准确识别纠纷背后的心理与行为风险点,在依法裁判基础上提高调解与修复的成功率。通过庭前心理测评、亲情教育等环节,将情绪疏导与法理释明前置,减少庭审对抗。 三是以多元解纷机制提升实质化解水平。针对离婚类纠纷容易“一时冲动”诉至法院的情况,探索设置“冷静期”式的引导与回访机制,鼓励当事人重新评估家庭关系与未成年人利益。对能够修复的,做足调解工作;对确需解除婚姻关系的,则强化对子女抚养、探望安排、财产分割等后续问题的一揽子解决,减少“离了婚、纠纷却不断”的衍生矛盾。 在具体实践中,宁陵家事法庭还注重以法官寄语、回访跟踪等方式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更具亲和力、可接受度的沟通方式,促使当事人从“争输赢”转向“找出路”。当地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三年来该庭审结案件1200余件,调撤率超过75%,服判息诉率达90%以上,并在全省民事案件调撤率排名中保持较好水平。有关负责人表示,已有多地法院前来交流借鉴。 前景——以制度化路径推进家事审判现代化,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韧性 业内人士认为,宁陵实践的价值在于把家事审判从单纯的“结案”延展为“修复+保护+预防”的综合治理:既坚持依法裁判的底线,也通过心理干预、未成年人保护、反家暴衔接等机制补齐短板。下一步,推动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关键在于制度化与规范化:完善家事调查、心理疏导、未成年人利益评估等配套规则;加强与妇联、民政、社区等力量的联动,形成“法院主导、社会协同、家庭参与”的解纷闭环;同时对家暴风险识别、庇护衔接、行为禁令等保护性措施继续细化,确保“有温度”不等于“无原则”,柔性治理不削弱司法权威。

宁陵家事法庭的实践展现了基层司法的人性化转型;当法律程序开始关注情感需求,当审判场所成为化解心结的空间,司法的社会治理功能就获得了更丰富的内涵。这种创新既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也改变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方式,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