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青海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丰胜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这起涉及扶贫领域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再次展示了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零容忍态度。 经法院审理查明,马丰胜长达22年的任职期间,先后利用担任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海东地区行署副专员——省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等重要职务便利,在扶贫资金拨付、工程承揽等关键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累计受贿金额高达4056万余元。特别,其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扶贫开发领域,直接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 分析人士指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具有特殊危害性。一上,扶贫资金是保障民生的重要资源;另一方面,基层群众对这类行为的感知度更高。马丰胜案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法院审理认为,马丰胜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但考虑到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大部分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予以从宽处理。目前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剩余部分将继续追缴。 此案的审理过程严格遵循司法程序。2025年11月2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检察机关充分举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展开质证和辩论。40余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说明了司法公开原则。 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马丰胜案的依法审判,是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体现。专家表示,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加快和反腐败法律法规的完善,对扶贫等民生领域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持续加大。
民生资金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任何以权谋私行为都将受到严惩;马丰胜案一审判决再次表明,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领域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通过法治手段维护公共资金安全,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