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泉州市住建局给基层村(居)委会发通知,把收取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的事儿彻底叫停了。之所以这么干,是因为之前这个制度在泉州出了大问题,暴露出不少乱象。 事情起因是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的林女士为了盖新房,被迫给村里交了3万元“风貌保证金”。房子早就盖好了,可这钱一直拖着不退。后来南安市纪委监委一查,发现原村委会主任黄某某把包括林女士在内20户村民交的总共107万元钱挪用了,拿去还自己公司的债了。“西埔村的情况不是个例”,泉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像这样的问题在石狮、安溪等地也都发现了。 这个所谓的“风貌保证金”,本来是村里为了防止建筑垃圾乱倒、违章搭建或者外墙不装修搞的个土规矩。可到了执行的时候,就变味儿了。 大家调研发现,这个制度在基层乱得很。有的地方收几千块,有的收好几万,标准完全乱套;收的时候票据五花八门,甚至就是一张白纸;保管上也没人管,根本没进村集体账户;退的时候条件随意定,手续不透明,“人走账不清”的情况特别多。“这钱在村里一存就是大笔钱,缺乏监管,很容易被挪用甚至贪污。”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分析说。 泉州市没光靠查案子解决问题,而是系统地搞了一次大整治。市纪委监委带着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盯着,推动市政府把这事当督办的大事来抓。到现在为止,他们已经把3.88亿元全部退给了农户。 除了清退资金,他们还抓了一批违法违纪的干部。专项整治期间一共查出14起问题,处理了19个人,其中有9个人被处分了。为了把钱退给农民还不够,还得把制度漏洞堵上。市纪委监委督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扛起监管责任。 这次行动不光是退还了钱这么简单,更是一次对基层治理中“土政策”和“微腐败”的精准纠偏。“任何规定都得法治当头,还得惠民为主。”有干部说。 这笔巨款的退还不仅卸下了农民肩上的担子,也把基层组织的公信力给挽回了。现在大家都在琢磨着,以后咋把这整治的成果变成常态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跑起来?这个经验对别的地方也挺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