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类型多发,直接威胁群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
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并通报2025年相关工作情况。
通报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3593件5745人,起诉9583件18376人。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这一民生底线,检察机关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全年起诉食品犯罪案件5026件9595人,起诉药品犯罪案件2135件4043人。
从典型案例看,涉案商品覆盖群众生产生活多领域,包括未达到国家强制许可标准的电线、新型化学衍生物添加的减肥食品、非法拼装车辆、添加兽用麻醉药品的电子烟、以食品添加剂或生理盐水配制的假哮喘药,以及伪劣大豆种子等。
相关行为既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也可能触发安全事故、公共卫生风险和农业生产损失,危害外溢性强。
原因——利润驱动叠加隐蔽链条,叠加新业态新技术增加治理难度。
制售伪劣商品屡禁不止,根源在于违法成本与违法收益不匹配的侥幸心理仍然存在,部分犯罪分子利用跨区域分工、网络渠道销售、物流分散发货等方式逃避监管。
一些案件呈现“研发配方—生产加工—包装引流—分销推广—售后掩饰”链条化特征,上下游环节相互嵌套,造成发现难、固定证据难、追责全链条难。
与此同时,新消费场景下产品更新快、概念营销多,部分伪劣商品以“功能性”“网红同款”等噱头降低消费者警惕;个别领域还存在以“擦边标准”“打时间差”方式规避监管的情况,进一步提升治理复杂度。
影响——不仅损害个人权益,也破坏市场秩序与高质量发展基础。
伪劣商品侵蚀消费信心,扰乱公平竞争,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长期看会削弱行业创新动力与品牌信誉。
对食品、药品、电子烟等领域而言,危害更具直接性和不可逆性,可能造成身体伤害乃至生命风险;对电线电缆、车辆等产品而言,伪劣质量可能诱发事故,带来公共安全隐患;对种子等农资产品而言,将影响农民收益与粮食安全基础。
治理成效不仅关系消费者获得感,也关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对策——突出依法从严与系统治理并重,强化行刑衔接与链条打击。
通报显示,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的同时,注重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2025年,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615件65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4件255人,释放出对“以罚代刑”“该移不移”等问题持续纠治的明确信号。
在办案策略上,既要聚焦终端销售环节,更要把打击重点延伸至源头生产、原料供应、仓储物流、网络推广与资金结算等关键节点,通过证据体系构建实现“全链条”追诉。
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公共安全、涉及多地多人的重大案件,应依法加大惩治力度,并以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形成警示震慑。
最高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深挖上下游产业链,坚决摧毁犯罪网络,同时加强与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提升打击合力。
前景——以更高效能法治供给护航放心消费与产业升级。
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消费规模扩大与流通效率提升,对产品质量和执法协同提出更高要求。
可以预期,围绕食品药品、网络营销、直播带货、跨区域分销等重点领域,治理将更强调数据化线索发现、跨地区协作办案与全链条追责;对屡犯、多次违法、社会危害性突出的行为,惩治力度仍将持续加码。
与此同时,完善质量追溯、强化标准执行、提升企业合规水平,将与司法打击形成合力,推动“惩治一案、治理一域”,不断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基础。
伪劣商品犯罪的存在反映出市场秩序维护中仍存在薄弱环节。
检察机关的持续发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但根本上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从生产源头的严格把关,到流通环节的有效监管,再到消费端的理性选择,只有形成全链条、全方位的防控体系,才能真正让伪劣商品无处遁形,让消费者放心购物、安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