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方重拳整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9人因非法储存燃放被依法查处

针对冬季节庆时段烟花爆竹安全风险上升的情况,郑州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源头治理力度,近日通报5起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例,涵盖非法储存、运输以及违规燃放等行为。

警方表示,将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问题:非法储运与违规燃放风险叠加,安全隐患突出。

通报显示,12月13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赵某、齐某、李某胜在一饭店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行政拘留。

12月22日,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查获铁某、张某、李某非法运输、储存大量烟花爆竹,三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同日,新密市公安机关发现李某在一工地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拘留。

此外,巩义市公安机关发现康某在一小区院内违规燃放,惠济分局发现李某、韩某在贾鲁河附近燃放,相关人员因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被依法行政处罚。

原因:侥幸心理、隐蔽存放与非法流通链条交织。

执法部门分析认为,部分人员对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的危险属性认识不足,抱有“少量不碍事”“临时存放没关系”等侥幸心理;一些场所为图便利将烟花爆竹混同存放于饭店、工地、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一旦遇到明火、电火花或不当操作,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与此同时,节庆消费需求上升易诱发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问题,若缺乏合法许可和规范管理,风险会沿运输、堆放、转售等环节层层放大。

影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城市治理秩序。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需要严格审批并取得相关许可。

非法储存和运输往往缺少防火、防静电、隔离分区等基本安全条件,事故一旦发生,波及范围广、处置难度大,不仅威胁当事人生命财产安全,也对周边群众和公共设施构成重大风险。

违规燃放则可能引发火情、伤人事故和环境扰动,影响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秩序。

在禁放政策背景下,个别人员逆规燃放还会削弱政策公信力,增加执法管理成本。

对策:坚持“源头严控+重点整治+普法警示”同步推进。

警方强调,将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郑州市全域为禁放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将依据相关法规和地方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引发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治理上,应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城乡接合部以及可能成为“临时仓储点”的饭店、工地、仓库等场所的巡查排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信息互通、线索共享、联合执法的闭环;同时通过典型案例通报、以案释法宣传,提升群众守法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

前景:在高压整治下,风险可控仍需常态化防范。

随着节庆节点临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面临“需求增、流通快、隐患多”的叠加压力。

相关部门持续公开典型案例,有助于释放严格执法信号,形成震慑效应,推动风险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

但从长远看,治理成效还取决于常态化监管、社会共治以及公众自觉。

只有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堵住非法流通渠道、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才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守牢城市安全底线。

公共安全无小事,烟花爆竹虽小却关乎千家万户的平安。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不仅体现了执法部门的责任担当,更彰显了法治社会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唯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才能真正筑牢公共安全防线,让城市更加安全有序,让人民生活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