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合法的,凭啥这么干?他也不懂法律,就想找个懂行的律师帮忙

有个叫周某的老乡,在四川省某县有个地儿,手续齐全,宅基地上盖了房。后来这地方赶上城镇化改造,要被征地。周某起初挺高兴,觉得能改善生活。可等补偿方案出来一看,他觉得太少,保障不了以后的日子,就没签字。结果没想到,征收方没提补偿的事,反倒把周某的房子认定成违建,还发了个“限期拆除”的通知,逼他自己动手拆。 周某觉得冤枉,房子明明是合法的,凭啥这么干?他也不懂法律,就想找个懂行的律师帮忙。他上网一查,挑了个叫凯诺的律师团队。凯诺的律师接手后,没急着走流程,先去做了大量前期工作,收集了不少对周某有利的证据。 他们仔细研究了案子,觉得这事儿有戏。律师让周某拿着这些证据,去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那个“限期拆除”的通知违法,把它撤销。凯诺律师的理由很充分:房子是合法审批的,住了这么多年;“限期拆除”这玩意儿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强制手段;而且早在2000年,国务院法制办回复四川省法制办时就说了,“责令限期拆除”不属于行政处罚。 这事儿闹到县政府那里一审查,结果真把那道“限期拆除”的通知给撤销了。这也给周某争回了口气,争取到了合理补偿的机会。其实像周某这样被强拆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人对补偿有意见不签字后,征收方为了赶工期就会使出这招“逼迁”的招数。 凯诺律师想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重要的时间点:按照规定,征收方必须先去做现状调查,把房子认定成合法还是违法得在谈补偿之前定下来。如果等到谈补偿时才说你这房子是违建,那多半是故意为难你。所以当你发现家里被突然认定成违建时,千万别掉坑里赶紧收集证据;必要的时候可以找专业律师帮忙去复议或者打官司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