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开学临近,部分家长反映教育收费名目繁杂、标准不清,一些学校或机构以“赞助”“共建”“资料”“补课”等方式变相收费,甚至出现跨学期预收、强制购买教辅、将学校公用经费转嫁学生等现象。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收费乱象,湖北有关部门继续细化收费边界,并对重点领域启动检查,旨让收费项目“看得见、对得上、问得清”。 原因——教育收费易发生偏差,既有供需矛盾与资源分布不均带来的冲动,也有少数单位制度执行不到位、财经纪律松弛、信息公开不充分等深层因素。一上,部分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供延伸服务过程中,存在将成本压力向学生家长转移的倾向;另一上,个别地方或学校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边界把握不严,导致“自愿”被弱化、“据实”被替代、“非营利”被偏离,滋生了“搭车收费”“拆分收费”“捆绑收费”等问题。 影响——收费不规范不仅直接增加家庭教育支出,也容易引发家校矛盾,损害教育公平与学校公信力。尤其高中阶段,若将入学机会与“捐资”“培养”等费用挂钩,容易形成新的门槛;在义务教育阶段,若强制订购教辅、将讲义试卷等教学成本另行收费,则会扰乱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秩序;在学前教育领域,若借“实验班”“特色班”收取培训费或搞“小学化”并另收教材费,将加重家长负担,也偏离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对策——湖北明确以清单化方式压实收费责任,突出“禁收项目一律不得收、可收项目必须按标准收、代收费必须可选择、资金管理必须可追溯”。 一是聚焦高中阶段“乱收费”高发点开展专项治理。有关部门明确在一定时段内对高中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盯紧20类禁止收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择校、借读、转学、保留学籍等名义收费;将入学与赞助、捐资、共建等费用挂钩;把讲义试卷、复印取暖、安保等应由学校承担的公共成本转嫁给学生;未经批准设置“国际班(部)”或中外合作项目超期招生收费;超计划招生收费;公办学校违规招收复读生并收费;与社会机构合作办学后重复向学生收费;利用校园场地办班培训收费;违规补课收费;军训期间除服装费外收取住宿、交通、照相等费用;在校内推销商业保险;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搞营利或强制;强制购买教辅、伙食等;跨学期预收学费住宿费;收费资金体外循环、私设账外资金;未经公示擅自收费等。政策导向明确:除经省级规定允许的少数项目外,其他收费缺乏依据的一律不得收取。 二是重申中小学收费项目“瘦身”与规范边界。湖北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实行项目清单管理,压减为7类,并要求明码标价、公开公示、严格上限。服务性收费上,公办中小学原则上仅可收取伙食费,必须坚持自愿、据实、非营利,严禁以调整作息、限制出入等方式变相强制;期末如有结余按规定退还。代收费方面,主要包括教科书与教辅材料、对应的考试费用、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军训服装等,其中教辅材料须省级评议公告目录内,目录外不得强制订购,作业本等并入教辅材料管理,不得再拆分另收;同时明确不得将上机、电子阅览、饮水、取暖降温、校园安保等分解成收费项目。 三是细化幼儿园收费结构,压缩至“四类”。依据湖北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幼儿园收费项目限定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伙食费、代收费四大类。保育教育费原则上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更不得以“学位紧张”等理由一次性收取长周期费用,并按规定公示收支情况接受监督;伙食费实行按实际结算、定期公开、多退少补,提供午休服务不得借机变相收取住宿费;代收费坚持家长自愿选择、签字确认、园方代付、定期公示、据实结算。另外,严禁以“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等名目叠加收费,严禁“小学化”教学另收教材费,严禁与入园挂钩的赞助、捐资等费用,严禁以安防升级、配备保安等为由另立“维护费”“建设费”等名目。 前景——从治理路径看,湖北以“负面清单+正面清单+专项检查”的组合拳强化制度刚性,有助于把收费行为纳入可核查、可追责的轨道。下一步,关键在于三上持续发力:其一,提高信息透明度,推动收费标准、代收费清单、结余退费情况常态化公开;其二,强化资金闭环管理和审计抽查,防止体外循环与变相分摊;其三,畅通投诉举报与快速核查机制,对顶风违规形成震慑。随着监管趋严与家长依法维权意识提升,教育收费将更加规范,办学行为也将更回归教育本质。
教育收费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直接影响教育公平。湖北此次出台的系统性规范措施,既为家长提供了维权依据,也为学校划定了行为边界。制度的成效关键在于落实,只有严格执行规定,才能真正减轻家长负担,维护教育公平。